張利芬因保管不善,將梅江區集用(1998)字第01549號集體土地使用證遺失(滅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張利芬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