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梅州城區城市供水項目建設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8米(含)以上道路市政排水設施建設和維護工作;承擔梅州城區生活汙水處理(含中水回用)設施建設維護工作;參與編製全市城市供水、市政排水、生活汙水處理專項規劃、中長期規劃;參與編製組織實施梅州城區城市供水、市政排水、生活汙水處理(含中水回用)的專項規劃、中長期規劃。
1.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係統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
2.負責城市管理各類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分類處理和報送工作;
3.參與城市管理狀況分析評價工作;
4.參與市、區兩級有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職責情況的監督、考核、評價工作;
5.完成上級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按市編委“三定”方案規定,我中心負責梅州城區燃氣行業的服務保障工作,依法落實燃氣行業涉及的建設、貯存、輸配、經營、使用規範等。具體職責如下:
1.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和《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對梅州城區燃氣行業、用戶等開展服務保障工作。
2.對梅州城區燃氣工程項目進行指導、服務。
3.組織開展燃氣安全生產檢查。
4.協調解決燃氣工程項目問題。
5.完成上級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規章和管理製度。
2.負責統計梅州城區日產垃圾量和對垃圾進行集中消殺、填埋處理。
3.擬訂城市垃圾處理中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4.組織開展城市垃圾、配套汙水處理廠和城區糞便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集中處理工作。
5.負責龍豐垃圾場封場後管理工作。
6.對城市垃圾處置工藝和設施設備更新改造計劃初審,參與相關設施綜合驗收和相關設備招標選型。
7.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開展工程建設技術標準與定額的研究和推廣應用等工作;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市場信息發布;承擔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和建築物抗震加固等相關工作;協助開展梅州城區白蟻防治企業及人員備案、建設單位和防治企業簽訂房屋《白蟻預防合同》備案等工作;協助開展建設行業各類上崗人員的技術等級鑒定考核、技能培訓及繼續教育等工作。
根據《關於印發梅州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心編製方案的通知》(梅市機編〔2013〕177號)要求,梅州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心主要任務包括:
1.行使政府交辦的建設項目的業主職能;
2.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和項目施工全過程的監督和協調工作;
3.負責組織有關單位依法進行工程竣工驗收,並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4.負責組織編製項目的竣工結算送審和確認;
5.負責項目實物和資料移交工作;
6.協調解決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問題,將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報告行政主管部門。
1.負責市區公房、保障性住房的改造、維修及安全等工作;
2.負責做好保障性住房入住對象年度複核、退出機製的實施,協助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工作;
3.負責轄區內公租房店鋪公開招租工作;
4.負責做好公租房租金收繳和入庫工作;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承擔市直受監建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督以及消防工程驗收、人防工程監督管理的技術保障支撐服務等事務性工作。
    1.承擔梅州市區(梅縣區除外)新建商品房預售網簽合同登記備案、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收存和使用監管等工作;承擔存量房網簽合同登記備案、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等工作。
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收存和使用監管工作在房地產市場監管科未移交。
2.局黨組決定承擔的工作:
協助房地產市場監管科做好江南東片人居環境改善工程房屋拆遷遺留問題處理工作。
(一)完善回遷安置用房的《房地產權證》辦理、發放;
(二)核查回遷房產的交易情況,核減回遷房已經交易的補貼費用;
(三)與兩個安置區的業主委員會和負責管理的物業公司及市財政局銜接,做好物業管理合同審查、物業費年度預算、費用清單審核、資金申報、請款撥付等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