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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重新組建梅州市建築工程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評審委員會評委庫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2-01-12 16:40:21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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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局直屬各單位,各相關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建築工程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工作,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及有關要求,現重新組建梅州市建築工程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委庫。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請人應為從事建築工程技術專業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並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職業道德,能掌握和正確執行國家、省和市職稱評價的有關政策。

()認真履職,公道正派,熱愛職稱評審工作,正確掌握並執行職稱政策,遵守評審工作紀律。

()具有較深厚的專業理論知識,學術造詣深,知識麵廣,熟悉本專業國內外先進理論和行業發展動態,在建築工程技術專業(學科)或行業中有較高知名度,在教學、科研、生產第一線取得優良業績。

()評委申請人應取得副高級職稱。

()目前在本市工作,能夠參加評審活動。

()年齡不超過55周歲,身體健康狀況能夠勝任評標工作。

()無犯罪記錄,無受到住建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或黨政處分記錄,信用中國查詢無記錄。

()非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無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禁止性條件。

二、申報程序

本次專家由個人申請和單位推薦的方式產生。

(一)書麵申請材料包括:

1.彩色免冠電子近照1張;

2.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

3.申請人學曆證書複印件1份;

4.申請人職稱證書或相關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1份;

5.其它證明具備所申報評標專業能力的相關材料;

以上複印件在提交審查時需出示相關原件核對。

(二)各縣(市、區)按屬地原則,由推薦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經初審符合條件的,將申請材料統一彙總後報送至梅州市工程建設綜合服務中心。

(三)各市直單位申請人,由所在單位統一將書麵材料報送梅州市工程建設綜合服務中心。

(四)推薦單位必須是申請人目前所在的從業單位。個人遞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三、其他

1.請各單位根據評委條件,結合實際,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踴躍申報,廣泛、擇優推薦評委候選人(名額不限),並協助做好資格審查等工作。

2.複印件經主送單位核實原件後,注明與原件相符等字樣,否則視為無效。

3.本次開展市建築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入庫人員的申報工作截止時間為2022120日,相關材料(附件12的可編輯文檔和掃描版)請於2022120日前送梅州市工程建設綜合服務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梅州市中(初)級評委會評委庫入庫人員推薦表.docx

              2.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初)級評委會評委庫入庫人員推薦名單彙總表.xls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111


(聯係人:楊洪,聯係電話:224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