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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梅州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集中開展城市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來源:本站   時間:2016-09-12 00:00:0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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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房管、燃氣主管部門,嘉應新區管委會,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市城綜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集中開展城市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梅市府辦函〔201691號)、《關於開展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粵建質〔2016176號)要求,我局製定了《梅州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集中開展城市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印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要求,請按要求認真落實。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好本次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今年以來已多次作出關於安全生產和城市運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省廳今年年初召開的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係統安全工作會議對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了部署。各縣(市、區)有關主管部門要在今年上半年開展排查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本《方案》的安排,著力排查當前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風險點、危險源,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範和遏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紮實推進,開展各行業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摸底,按時保質完成專項行動任務。各縣(市、區)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方案》提出的工作內容,依據有關規範和標準,根據各部門的職能分工組織開展好本行業領域,重點是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建築餘泥渣土受納場、城鎮燃氣、既有房屋建築、城市垃圾焚燒廠、垃圾填埋場和汙水處理廠等的風險點、危險源排查工作,研究製定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管控措施,積極落實相關安全隱患整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保質按時完成。

三、加強溝通,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信息報送。各有關主管部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報送相關材料和工作總結,在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問題,請徑向我局對口的業務科室溝通聯係。各有關主管部門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和工作總結分別於913日和1210日前報我局建築管理二科。專項行動期間,各有關主管部門在每月1日前向我局對口的業務科室報送上月《城市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排查情況表》(見附件)和月工作進展情況,我局將彙總上報。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99

(建築管理二科聯係人:姚智晟,電話:2258280,傳真:2242869,郵箱:mzsjgk@163.com;

城鄉建設一科聯係人:田萬勇,電話:2244803,傳真:2244803,郵箱:zj2244803@163.com

城鄉建設二科聯係人:溫聰,電話:2244713,傳真:2386689,郵箱:mzcxjsk@163.com;

住房保障科聯係人:蔡小裕,電話:2241708,傳真:2261322,郵箱:mz2241708@163.com

梅州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集中開展城市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省安全生產和城市運行安全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城市運行安全管理,堅決遏製較大以上事故發生。按照《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集中開展城市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梅市府辦函〔201691號)、《關於開展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粵建質〔2016176號)要求,我局決定從自即日起至201612月在全市住房城鄉建設係統集中開展城市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現製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的重點行業領域

各縣(市、區)建設、房管、城管、環衛等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的風險點、危險源進行全麵排查,重點排查整治以下行業領域的風險點、危險源:一是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二是渣土(建築垃圾)受納場;三是城鎮燃氣;四是既有建構築物的外立麵以及房屋使用和維護;五是城市垃圾焚燒廠、垃圾填埋場和汙水處理廠。

二、排查內容

對應我市住房城鄉建設係統的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按照以下工作內容開展排查:

(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

1.檢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建設、監理、設計、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鋼管扣件租賃,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安裝、使用等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2.檢查安全管理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情況;建築起重機械司機、安裝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3.檢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開展專項方案編製、審核、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情況;監理單位開展專項方案審核、施工現場監理和工程驗收情況;建設單位在安全報監時提供清單情況。

  4.檢查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況。深基坑(槽)開挖的防護情況,包括周邊防護欄杆、工人專用梯道、同一垂直作業麵上下層之間的隔離防護等;深基坑(槽)和邊坡作業的合規性情況,包括支護、降(排)水、放坡、安全監測等。

  5.檢查模板支撐係統安全管理情況。模板支撐係統搭設前材料及基礎驗收、安全技術交底、模架搭設、搭設後檢查驗收,使用與檢查、混凝土澆築、現場安全監測、模架拆除以及監督管理等製度執行情況。

  6.檢查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建築起重機械產權備案(注銷)、安裝(拆卸)告知、安全檔案建立、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製度執行情況、機械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以及企業是否具有相關資質和安全許可證情況。

7.檢查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情況。周邊防護情況,包括對管廊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施工單位采取現狀探勘、專項遷移方案、專項防護措施及對工程支持結構、圍岩以及工程周邊環境的施工監督情況;管廊內防積水排水設施設置及落實到位情況;針對管廊內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施工臨時用電、消防安全施工控製措施;各類孔口安全防護情況;通風與防塵作用安全防護情況;有毒有害氣體監測情況;管廊交叉部位安全防護情況;管廊內警示標誌設置情況。

對住房城鄉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定義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地下工程(地下空間)、隧道工程、橋梁工程、建築用升降機、建築工地圍牆、建築工地臨時建構築物等建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風險點、危險源,應定義為較大風險,對處於特殊時期如台風或突發強對流天氣等的較大風險應列為重大風險。

(二)渣土(建築垃圾)受納場

1.檢查受納場是否按規範要求辦理規劃、建設等相關許可審批。

2.檢查受納場是否製定堆填工藝專項設計方案,堆填過程是否嚴格按設計文件的要求實施。

3.檢查受納場是否做好場內的環境整潔和灑水降塵工作,設置規範衝洗設施,做好施工車輛出受納場前的保潔工作,對車輛的車輪、車廂吸附的泥土進行衝洗,確保淨車出場。

4.檢查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措施並得到有效執行。現場檢查是否設置車輛進出口的安全標示、標牌設置,是否有專用機械對場內建築垃圾進行分層碾壓;是否編製安全應急預案並檢查其演練記錄。

5.檢查受納場是否與送土工地等簽訂餘泥渣土處置合同,接收登記製度是否完善,是否有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等混入。

(三)城鎮燃氣

1.檢查燃氣主管部門開展燃氣安全檢查工作情況。今年以來,本地區是否已開展了燃氣安全專項檢查行動,包括相關工作方案、組織燃氣企業自查、專項執法檢查等。

2.檢查燃氣安全管理應急製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重點檢查燃氣主管部門是否建立了燃氣事故應急預案製度,配備應急搶險隊伍、應急設備和應急物資以及建立燃氣供應應急保障機製等。

3.檢查燃氣經營企業誠信檔案的建立情況。重點檢查燃氣主管部門是否已建立了燃氣企業誠信檔案,誠信檔案的內容、要求和標準是否明確。

4.抽查部分燃氣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狀況。一是製定和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製度的情況;二是燃氣生產、儲存、供應等設施設備是否齊全有效,安全可靠;三是分支機構的安全管理是否規範到位;四是法定代表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崗位人員是否具備相應資格並明確責任;五是管理員工是否持證上崗;六是是否製定了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並按要求開展了應急演練。

檢查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日常檢測、維護、檢修、更新和巡查情況,以及排查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包括成品油等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液化石油氣等城鎮燃氣輸送管道)保護範圍內違章建築、施工占壓、搭建以及各類管道鋪設重疊交叉、安全距離不足等外部安全隱患情況。

(四)既有建構築物的外立麵以及房屋使用和維護

1.開展城市房屋普查和公共建築實行專項檢查,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信息係統。通過完善信息係統方式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模式,對房屋現狀、結構類型、改造、災害損害等進行全方位信息化管理,及時掌握房屋使用情況,為房屋安全提供預警警報。

2.建立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四級”網絡,實現市--街道-居委會對全市房屋全覆蓋管理。加強既有房屋使用安全一線管理,物業管理企業、居民委員會安排專人負責,發現違法使用和裝修房屋等有關房屋安全事件,予以勸阻,及時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

3.建立既有建築物安全排查製度。建議以縣(區)或街道、社區居委為單位,形成定期常態化的安全排查機構和聯絡員製度,並將工作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對既有建築物進行排查,實行分類跟蹤管理:對完好房、基本完好房進行每兩年一次的定期複查;對一般損壞房進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複查;對嚴重損壞房、危險房進行每季度一次的定期複查(台風天及雨季可靈活增加複查頻率)。

4.加強對危險房屋防治的監督檢查。對鑒定為危險房屋並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要提出具體的處理方案,組織排除險情。

5.建立專家庫、應急隊伍和險情報告製度。險情發生時馬上抽派專家、應急隊伍趕赴現場,排除險情。重要建築物出現險情及出現連片大麵積受災的情況要及時報告。

6.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各地房管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學校、幼兒園、敬老院、醫院等重點單位和商場、影劇院、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房屋進行安全普查或者抽查。督促公共場所的相關部門建立健全安全防範應急預案,紮實開展各項防禦處置工作,切實落實責任製度,強化各項工作部署,建立安全排查整治的長效機製,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五)生活垃圾填埋場

1.檢查生活垃圾填埋場的累計填埋總量,是否通過生活垃圾無害化登記評定;檢查應急管理製度及演練記錄;現場查看應急隊伍、設施設備和物資儲備情況。

2.檢查滲濾液導排和防泄漏情況。現場檢查是否鋪設合適的防滲襯裏,並做好防滲襯裏的保護;是否分區填埋作業,垃圾麵是否有HDPE 膜覆蓋;填埋區是否外設排雨水溝,並將外部雨水導出,避免雨水進入庫區。

3.現場檢查是否使用壓實機械對垃圾堆體進行壓實,是否把填埋堆體坡度控製在1:3以下;是否在填埋區和分區之間建圍堤堤壩,並定期對壩體進行維護,如發現位移或沉降過大則必須采取加固措施。

4.檢查填埋氣體導排和防火防爆工作情況。現場監測填埋場氣體收集處理係統是否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氣體收集處理及利用工程技術規範》建設管理。檢查是否定期監測填埋場工作麵填埋氣體的甲烷濃度,現場檢查是否有拾荒者進入垃圾填埋場,在填埋作業區是否有使用明火和焚燒垃圾現象。

(六)生活垃圾焚燒廠

1.檢查垃圾焚燒廠的運行年限、處理規模、生產負荷和處理工藝水平等,是否通過生活垃圾無害化等級記評定。

2.檢查垃圾焚燒設備和煙氣處理設施。檢查焚燒溫度能否穩定達到850度以上,爐膛設計能否滿足煙氣停留2秒以上。現場檢查焚燒廠的中控係統和煙氣在線監測係統是否有效運行。

3.檢查爐渣、飛灰的處理處置方式和去向;檢查滲濾液處理設施能否滿足處置需求;檢查環境監測報告是否達標,最近一年內有無開展二英監測。

4.檢查應急管理製度及演練記錄。現場查看應急隊伍、設施設備和物資儲備情況。

三、工作措施

各有關主管部門在專項行動中應做好以下七個方麵的工作措施:

(一)全麵開展本行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排查和評估。各有關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規範和標準,發動各方力量,全麵深入開展本行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的調查、辯識、建檔,查清各類風險點、危險源的底數;組織技術力量對本行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進行科學評估,分析風險引發事故的概率和後果,確定其風險等級,一般可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和一般風險等。

(二)實行本行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風險分級分類管控。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按照“分區域、分級別、網格化”的原則,實施安全風險差異化動態管理。結合實際對各風險點、危險源提出科學有效、具體詳實的管控措施,實現分級動態管理。要積極采取製度、標準、技術、管理等風險管控措施,切實降低安全風險。要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崗位責任,建立安全風險公告、崗位安全風險確認和安全操作“明白卡”等製度,切實規範安全風險管控。

(三)全麵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責任。一是各有關主管部門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嚴格履行監管責任。二是各行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的責任主體既要按所在行業法律法規落實本單位的安全責任,又要按項目建立起項目安全責任體係。如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應抓好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

(四)指導、督促有關責任主體開展自查自改。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本行業領域的相關企業和單位認真學習及貫徹落實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嚴格按照本行業領域有關規範和標準的要求開展風險點、危險源自查自改,企業每個月要進行一次專項安全檢查,每個項目(場廠)至少每一周組織一次安全專項排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檢查排查的有關情況由相關單位和項目部製作相關表格文書,報送項目(場廠)所在地區(縣)級主管部門並存檔備查。

(五)加強檢查督導。各有關主管部門要在企業、項目(場廠)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各有關主管部門在排查、管控和整治階段每月至少要進行一次風險點、危險源專項檢查。我局將在各地檢查的基礎上,適時對部分地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六)強化重大風險點、危險源的管控力度。各有關主管部門要突出加大對重大風險和較大風險危險源的巡查布控,定期對重大風險和較大風險進行分析,加強與當地氣象、水利、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和防汛抗災工作的聯係,掌握即時汛情、氣象情況,通過電視、廣播、短信、微信等多種媒體方式及時發布警示、預警信息。強化重大風險點、危險源的隱患、問題閉環管理機製,對產生高風險的重大隱患,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及時消除。對高風險且無法有效管控降低風險的風險點、危險源,要依法落實關閉、取締等措施;對無法關閉、取締的重大風險點、危險源,要結合實際劃定禁區,盡可能把風險限製在可防、可控範圍之內。

(七)建立本行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長效治理機製。各縣(市、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據經批準的城鄉規劃,開展“一書兩證”等行政審批工作。對不符合規劃安全要求的建設項目要及時提出處理措施,並立即停工,限期整改,防止災害發生。尤其對於“兩重點一重大”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建設項目,要嚴格把關,組織專家對選址方案進行研究討論與安全風險評估,並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跨部門的征求意見及社會公示,從源頭上減少重大風險點、危險源的產生。各有關主管部門通過專項行動全麵排查本行業領域安全管理法規標準缺陷,加強相關法規和標準研究製定。運用法治手段從嚴治理本行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嚴厲打擊懲治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建設,針對重大風險點、危險源編製應急預案,落實應急必備的物資、裝備、器材,定期組織演練。

四、實施步驟

專項行動從即日起至2016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啟動(8月下旬至9月初)。各縣(市、區)有關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安全管理的實際情況,認真分析安全管理現狀,製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並做好相應的部署、落實工作。

(二)排查、管控和整治(9月上旬—11月底)。各企業、單位全麵開展風險點、危險源自查;各有關主管部門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進行深入排查、辨識、評估和定級,製定風險管控措施,對已形成的隱患及時落實整治。

(三)鞏固深化(12月)。各縣(市、區)有關主管部門對重大風險管控情況逐一複查,鞏固專項行動成果,全麵總結並進一步完善相關製度措施,推動建立本行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工作長效機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成立梅州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加強全市排查整治工作的領導,日常工作由建築管理科承擔。各縣(市、區)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製,主要領導親自抓,明確分工、周密部署、層層落實,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高效開展。

(二)注重統籌協調。各縣(市、區)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主動作為,加強聯係、緊密合作,相互支持,形成綜合治理的整體,更好地發揮協調作用。要做到安全管理工作三個全覆蓋,即“覆蓋到住建全係統、覆蓋到行業全領域、覆蓋到生產全過程”。對一些職責不清的行業管理、業務管理、生產管理事項,要理清管理邊界和責任,不留死角,不留管理真空和盲點,做到“係統之間要聯動、行業內部要統領、部門內部要分工、過程管理要嚴控”,科學合理安排,全麵有序推進專項行動。

(三)全麵排查整治。要堅持“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層層發動基層力量,徹底排查城市中各類風險特別是重大風險,確保不留死角、盲區。要嚴格落實風險點、危險源的風險管控措施,把握規律、突出重點、綜合施策、精準發力,采取切實可行措施整治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降低城市安全風險。對存在重大隱患的風險點、危險源,該整改的整改、該關停的關停、該取締的取締,絕不姑息,絕不手軟,全力築牢城市安全防線。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大宣傳、事故警示教育和網絡輿情引導力度,全麵提高廣大企業、社會各界對本行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重要性的認識,營造全社會關注參與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圍。要完善投訴舉報平台渠道,引導群眾采用網絡舉報等便捷方式,及時受理群眾舉報投訴信息。對不及時受理群眾舉報、不依法查處事故隱患的行為,要堅決問責。同時,要完善隱患舉報獎勵製度,鼓勵群眾通過電話舉報事故隱患,切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附件:城市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排查情況表

附件

城市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排查情況表

2016月)

風險級別

風險點、危險源或單位名稱

風險點、危險源類型

轄區(具體到縣區)

存在的主要風險

采取的管控措施

重大風險

較大風險

填報單位:填報日期: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