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嘉應新區管委會,梅州高新區管委會、蕉華管理區,各有關單位:
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啟用全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台的通知》(粵建辦市函〔2018〕248號)、《廣東省2018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方案》和《梅州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製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梅市建字〔2018〕109號,以下簡稱《細則》)的要求,現針對實名製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補充通知如下,請貫徹執行:
一、在建工程項目已安裝考勤係統的,抓緊落實與省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台對接;不能對接的,抓緊落實整改,確保在2018年12月10日前整改完畢。
二、在建工程項目在2019年6月30日前不能竣工的,按照《細則》有關要求落實實名製管理工作。
三、在建工程項目未按要求落實實名製管理工作的,按照《梅州市建築市場誠信管理辦法》進行不良行為扣分。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