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梅州市住房保障製度改革創新實施方案》(梅市府辦〔2012〕37號)等規定,我局近期開展了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下同)穩定就業異地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工作,擬將部分房源用於保障符合條件的此類群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況
(一)地址:梅江區金山街道宋塘(文化公園附近,電梯房);
(二)戶型:一房一廚一衛一陽台;
(三)麵積:24㎡mdash;28㎡;
(四)租金標準:8元/m2。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梅江區居住證;
(二)申請人在梅江區工作,並在同一用工單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並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三)就業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連續3年以上;
(四)申請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就業地自有住房人均麵積低於13平方米;
(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本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予以優先保障。
三、申請材料
(一)梅州城區公租房申請審批表;
(二)共同申請人居住證複印件;
(三)共同申請人戶口簿複印件;
(四)申請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身份證複印件;
(五)勞動合同複印件;
(六)繳交社會保險費證明;
(七)計劃生育證明;
(八)婚姻證明;
(九)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碩士研究生學曆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符合條件的梅州城區穩定就業異地務工人員,可向就業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於2014年7月31日前向梅江區房管局(設在梅江區政府大院內)提交相關材料,具體事宜可向該局谘詢了解,聯係電話:2196995。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