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市關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工作部署,激發我市中小企業活力,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製度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幹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廣東省關於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製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工信民營〔2021〕46號)等文件精神,參照廣東省財政廳等部門關於廣東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做法,經研究,現就促進我市中小企業發展、鼓勵中小企業參與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標活動提出以下措施:
一、鼓勵同等條件選擇。對於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鼓勵中小企業以單獨或者聯合體身份參加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活動,聯合體各方均為中小企業的,聯合體視同中小企業;其它情形視同中小企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於非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鼓勵招標人邀請中小企業參與項目投標。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鼓勵招標人在同等條件下選擇中小企業作為項目承包人。
二、鼓勵預留份額做法。參照《廣東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實施細則(試行)》,對非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建設的,鼓勵預留該適宜部分工程預算的40%以上專門麵向中小企業發包。
三、鼓勵免除投標擔保。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中小企業投標人、中標人以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擔保保函提交投標、履約、質量保證金的,任何單位不得拒絕接受。鼓勵招標人對中小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
四、堅持公平競爭製度。破除不合理門檻和限製,實現大中小企業和各種所有製企業經濟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嚴禁對不同所有製企業特別是對民營中小企業設置各類不合理限製和壁壘;嚴禁在招投標活動中設置限製、排斥不同所有製企業特別是限製、排斥民營中小企業參與招投標的做法,或者雖然沒有直接限製、排斥,但實質上起到限製、排斥效果的做法。
五、嚴禁歧視條款設置。鼓勵參照《公平競爭審查製度實施細則》,建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招標文件公平競爭審查機製。嚴禁針對中小企業設置投標報名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環節等;嚴禁提出注冊地址、所有製性質、市場占有率、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業績、取得非強製資質認證、設立本地分支機構、本地繳納稅收社保等要求,不得套用特定生產供應者的條件設定投標人資格、技術、商務條件。
六、及時支付工程賬款。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製度規定,依法及時對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事項進行受理、處理和反饋,確保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投標人,在參與招投標活動時,需提交相應聲明(見附件)。
附件:中小企業聲明函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