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建築市場信用體係建設,促進建築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我局現決定印發企業及從業人員加分扣分標準(含《企業不良行為扣分標準》《企業良好行為加分標準》《注冊執業人員不良行為扣分標準》《注冊執業人員良好行為加分標準》)。
同時原《梅州市建設工程企業行為記分標準(試行)》(2015年版)、《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發布建築市場誠信管理辦法及不良行為扣分標準的通知》(梅市建字〔2015〕84號)自行廢止,梅州市住建局建築市場誠信管理平台同步停止使用,依據其評定的信用分值清零,生成的信用等級失效。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附件:1.企業不良行為扣分標準
2.企業良好行為加分標準
3.注冊執業人員不良行為扣分標準
4.注冊執業人員良好行為加分標準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