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近期省、市有關工作會議精神和《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關於我市進入2020年汛期的通知》(梅市防電〔2020〕1號)、《梅州市安委辦轉發省安委辦 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加強汛期安全防範工作的提醒函》等文件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我市汛期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安全防範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防禦狀況摸查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有關加強汛期安全防範工作部署,根據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特點以及災害性天氣易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進行全麵分析和評估,對本地區建築工地高邊坡、深基坑、起重機械、臨時工棚等重點部位開展一次全麵摸查,建立項目台賬清單,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不遺漏、全覆蓋。
二、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各地要采取切實措施,督促指導工程參建各方做好建築工地汛期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一)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檢查內容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方麵:一是檢查外牆腳手架、模板支撐體係、卸料平台、防護棚、臨時用電設施等,是否采取了防風防雨加固措施,及時清理外牆腳手架上的建築材料、建築垃圾及建築樓層臨邊堆放的材料,防止高處墜物、物體打擊等意外出現。二是檢查易受洪水侵襲、雨水浸泡、山體滑坡、泥石流威脅的基坑、人工挖孔樁、地下暗挖、市政基礎設施、土石方及其周邊環境,是否存在變形加劇、開裂等危險狀況,坑內外排水是否通暢,坑邊是否隨意堆置土方、各類建築材料等。三是檢查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建築起重機械,是否采取了防風加固措施,是否落實《廣東省建築起重機械防禦台風安全技術指引(試行)》相關要求。四是排查並加固辦公區、施工作業區、工人住宿區、出入通道、倉庫等臨時設施。排查並加固工地臨時圍牆,特別是地處鬧市區、學校、醫院、市場等人流密集場所的工地,檢查牆體是否變形、開裂,牆邊是否有堆土、堆料情況,牆腳內外側是否排水通暢,並在圍牆內外設置安全警示標誌。檢查工地周邊的市政排水設施,確保排水設備、機電設備正常運行,確保臨時用電設施防水防觸電措施落實到位,防止暴雨誘發內澇。
(二)全麵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將預警預報信息通知到班組和個人,確保人人樹立險情意識,杜絕僥幸心理。要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和計劃,嚴禁冒險搶工期。對存在洪水、滑坡、坍塌和泥石流等威脅的以及削坡建設的工程項目,要提前采取防範應對措施,並及時做好人員轉移工作。遇到雷雨、暴雨等極端天氣時,要立即停止相關作業並及時撤離人員。
(三)加強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企業要進一步強化作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全員參與,切實提高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能。要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建築工地應急處置能力。
三、加強應急值守管理
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管理,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預案,對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或重大異常情況,迅速妥善處置並按規定及時準確報送信息。要加強值班值守,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到崗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製度,保持通訊聯絡暢通。一旦出現災情險情,有關單位要及時處理、按規定及時上報,並第一時間全力組織應急搶險救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請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和有關單位於4月7日前將本地區《2020年梅州市在監項目汛期防禦狀況摸查表》報送我局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科,汛期結束後報送工作總結。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