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因部分條款已不再適用,經研究,決定即日起,廢止《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行為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128號)。
特此通知。
附件: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行為的通知.docx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6月1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