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梅州市郵政管理局《關於貫徹落實<住宅信報箱工程技術規範>的通知》(梅市建聯字〔2013〕19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城鎮新建住宅樓房信報箱的建設、驗收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單位要將郵政信報箱作為城鎮新建住宅樓房的配套設施列入建築規劃設計方案,與住宅樓房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在申請項目竣工驗收時,同時向市郵政管理部門或其委托的單位申請信報箱專項驗收,未經驗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二、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審查新建住宅樓房的規劃設計方案時,要把信報箱建設納入審查內容。對未設計信報箱的,應要求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修改和補充完善設計方案。
三、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城鎮新建住宅樓房的信報箱驗收工作。市直、梅江區由市郵政管理局負責,其他縣(市、區)由市郵政管理局委托的單位負責。具體驗收工作按《梅州市城鎮新建住宅樓房信報箱專項驗收工作程序》執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梅州市郵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