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第五屆世界客商大會的整體部署,為進一步加強在建工地公益宣傳,營造良好氛圍,現就做好懸掛宣傳標語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懸掛宣傳標語
範圍:城區所有在建工地。
懸掛位置:外腳手架顯著位置。
宣傳內容:
一是以“講文明樹新風”為主題的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公益廣告宣傳。宣傳標語參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宣傳標語》(附件1)。
二是以“開放促發展•創新贏未來”為主題的第五屆世界客商大會標語宣傳。宣傳標語參照《第五屆世界客商大會宣傳標語》(附件2)。
完成時間:10月31日前。
二、工作要求
(一)市質安監督站和梅江區、梅縣區住建局督促轄區所有在建工地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按要求落實宣傳標語懸掛工作。
(二)市住建局將適時對城區在建工地宣傳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三、各縣(市、區)住建部門按照創文工作要求參照執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