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區、梅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提升我市市容環境和城市建設形象,現就進一步規範梅州城區建築工地圍擋設置通知如下:
一、自發文之日起,凡城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選取圍擋形式並嚴格按要求實施(詳見附件1)。
二、圍擋應按照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要求設置公益廣告,內容包括:中宣部、中央文明辦發布的通稿作品,本地組織設計製作的、體現地方特色的、符合公益廣告宣傳主題要求的作品,宣傳標語(詳見附件2)等,公益廣告展示麵積應不少於建築工地圍擋牆體麵積的30%。
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主管部門應加強聯動,將轄區內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圍擋情況納入數字化城市管理係統,加大監督執法力度,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按要求規範設置工地圍擋。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