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製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範〔2018〕1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製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