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質〔2014〕171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通知》要求,對照各自工作內容,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的通知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