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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築業管理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開展我市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相關工作的通知
梅市建函〔2015〕74號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開展我市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相關工作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5-05-07 01:09:41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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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各施工企業:

  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以下簡稱《規定》)、《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以下簡稱《新標準》)和《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以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開展我省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相關工作的通知》(粵建許函〔2015710號)要求,建築業企業應於20161231日前換發新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自201711日起,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自行失效。為規範我市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資質換證工作的有關事宜

  (一)申請換證範圍和時限

1、換證範圍:在我市範圍內工商注冊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企業。

2、換證時限:201554日起至20161231日止(以下簡稱“換證過渡期間”)。

  (二)申請換證的程序

  1、申請住房城鄉建設部許可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的,建築業企業應通過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三庫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務係統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交電子申請材料,同時將紙質申請材料送我局行政審批科(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3435號窗口),核對原件後由企業自行提交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申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許可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的,建築業企業應從“三庫一平台”係統直接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報送電子申請材料。

3、申請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許可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的, 建築業企業應通過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三庫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務係統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交電子申請材料,同時將紙質申請材料提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科(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3435號窗口)。

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換證的建築業企業資質具體如下:

1)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不含鐵路、民航方麵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

2)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規定的總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3)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方麵專業承包資質)及預拌混凝土、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

4)施工勞務資質;

5)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

(三)申請換證和許可應注意的問題

  1、企業應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申請。申請換證資質類別及等級同時涉及住房城鄉建設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可按照報住房城鄉建設部事項、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事項和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事項分別一次性申報。

  2、按原標準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企業原則上按《新標準》中同類別同等級或同類別降低等級申請資質換證,但對應申請的專業承包資質類別不能超過5個。對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符合《新標準》要求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許可機關應批準其資質換證並頒發新版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3、企業提出換證申請,因其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不符合《新標準》要求,資質許可機關不批準其相應資質換證的,企業應完善相關條件並在換證結果公布之日起3個月內再次提出換證申請;超過3個月後才再次提出換證申請的,該企業隻能從最低等級資質申請。

  4、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暫時不參與本次換證。

  5、建築業企業暫定資質類別不能申請換證。

  二、關於換證過渡期間申請其他事項的有關事宜

  建築業企業在換證過渡期間可以按如下要求申請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一)資質升級和增項申請

  企業應完成資質換證之後,方可憑新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申請資質升級和資質增項。

  1、企業按照《新標準》完成某個資質類別及等級換證後,可以申請其資質類別的升級。

  2、企業按照《新標準》申請資質增項,隻能從最低等級資質開始,但可以同時申報多項總承包資質和專業承包資質,資質類別不受限製。

  3、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和資質增項的,其現有的全部建築業企業資質條件都要同時滿足《新標準》總體要求。

  (二)首次申請

  企業首次申請資質,隻能從《新標準》最低等級資質開始申請,但可同時申報多項總承包資質和專業承包資質,資質類別不受限製。

  (三)重新核定

  在換證過渡期間,建築業企業發生重組、合並、分立等情況涉及資質重新核定的,按如下情形辦理:

  1、重組、合並、分立的建築業企業全部未換證,可以憑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按照原標準申請重新核定資質,但資質許可機關僅核發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其有效期至20161231日止。

  2、建築業企業重組、合並、分立所涉及的所有相關建築業企業已完成資質換證的,可以憑新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按照《新標準》申請重新核定資質。

  (四)簡單變更

  建築業企業因企業名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在本市區域內的)等發生變化需變更資質證書內容的,通過簡單變更程序變更。其中,未換領新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可以按照原標準申請在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辦理變更;已換領新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應按照《新標準》申請在新版建築業企業證書辦理變更。

  (五)延續申請

  1、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至20161231日前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通過簡易程序,直接給予企業進行延續,並在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上載明:本證書中本機關核準的資質有效期延至20161231日。企業隻需將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提交到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3435號窗口即可辦理。

  2、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沒有打印有效期或有效期限在201711日以後的,企業不需辦理延續,但必須在20161231日前按本通知要求直接申請資質換證。

  3、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中僅有暫定資質類別的不能再申請證書延續。

  三、關於按《新標準》對現場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和技術工人職業資格的認定問題

  按照《新標準》要求,企業應具有滿足標準要求的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現場管理人員應是申報資質的企業本身人員。技術工人可以是申報資質的企業本身人員,也可以是企業全資或絕對控股(股權≥51%)的勞務企業人員。

  住房城鄉建設部對全國各地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和技術工人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頒證機構彙總形成名錄,近期將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上對外公布。我市對納入住房城鄉建設部名錄的,並可從其門戶網站查詢證書真實的頒證機構所頒發的人員證書予以認定,作為我市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的依據。

  四、加強學習,確保《新標準》實施和換證工作的順利開展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規定》、《新標準》、《實施意見》和本《通知》的宣傳,采取多種形式和方式,讓建築業企業了解按《新標準》申請資質的要求、程序和內容,確保換證工作順利開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在門戶網站公布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相關工作的具體辦理流程和申報材料要求,並將適時開展相關培訓和指導工作。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554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