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嘉應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深刻汲取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別重大事故教訓,強化對建築施工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防範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確保我市從今起至明年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主要領導在11月28日全國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要求,我局製定了《2016年歲末年初及元旦春節期間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11月29日
(聯係人:徐永炎電話:2258280傳真:2242869
郵箱:mzsjgk@163.com)
2016年歲末年初及元旦春節期間建築
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
為深刻汲取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別重大事故教訓,強化我市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打擊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遏製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我局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組織開展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現製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本次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以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領導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省政府第四季度防範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省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全省第四季度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暨開展百日集中嚴整專項行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以企業自查自糾和政府抽查督查為主要方式,以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加強現場施工安全防範和隱患排查為基本內容,以推動隱患整改、強化對安全生產違法非法行為和安全生產事故的嚴查重罰為重要手段,以減少一般事故、遏製較大事故、杜絕較大事故為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成立全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建築管理一、二科和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建築管理二科,組織指導全市開展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也要成立本地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製定切實可行的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三、大檢查時間及範圍
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1月31日
範圍:全市納入住房城鄉建設係統監管的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四、檢查的重點內容
(一)開展建築施工預防坍塌事故專項檢查,重點整治各類高處施工平台、起重機械、架橋機、腳手架、模板支撐體係等部位、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規作業行為和易發生高處墜落的臨邊、洞口防護以及易發生中毒的狹小密閉空間等方麵的安全隱患。
(二)我局《關於印發〈2016年全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百日集中嚴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403號)規定的“三類企業、五類工程、十二種行為”。
(三)開展在建高層建設工程消防安全檢查,建立問題和責任清單,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消除在建工程施工現場火災隱患。
五、工作步驟安排
(一)動員部署
11月30日之前,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研究製定本地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做好文件傳達和組織部署工作,將行動方案通知到所有企業、項目和有關單位。
(二)自查自糾
1.即日起,建設、施工、監理等企業要對所有在建項目開展100%全覆蓋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問題,特別是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分部工程等存在重大隱患的,要以項目為單位建立台賬,製定整改方案,確保及時整改。
2.建設、施工、監理等企業要在今年11月底前和12月底前向負責工程項目安全監督的建設主管部門和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分別報送本企業對工程項目自查自糾和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3.2017年1月10日前,建設、施工、監理等企業要對本企業,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回頭看和總結。企業自查自改材料以工程項目為單位,經建設、施工、監理三方分管安全的企業負責人簽字後留在工程項目建檔。
(三)執法抽查
12月中旬,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對負責施工安全監督的工程項目開展監督執法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責令整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處理。
(四)督導檢查
12月下旬,市局將對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部分重點企業開展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情況進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認真開展自查督查,嚴格跟蹤整改落實
在自查自糾和督促檢查中要突出“嚴”字當頭,各企業單位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要按照定整改措施、定責任、定時限的“三定”原則進行處理。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同誌要帶隊深入一線督促檢查,采用“四不兩直”的方式監督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建檔立冊、跟蹤到底、整改到位,重大問題要及時處理、及時上報。
(二)加大執法處罰力度,確保大檢查取得成效
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對工程建設各方主體以及工程項目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存在安全生產違法非法行為的,依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廣東省建設工程監理條例》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八項規定(試行)》、《建築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試行)》、《建築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質量安全責任六項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嚴肅作出行政處罰,並將其違法行為或其他不良行為記入省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台予以公開。其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整改、責令停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吊銷相關房地產開發(建築施工、工程監理)等企業資質、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處理,一律在本地區媒體上曝光,並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相關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單位)未按規定開展本次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的;
2.存在“十二種行為”的;
3.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
4.主管部門或質安監機構發出整改通知書後未及時按規定時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5.大檢查期間又發生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的;
6.存在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及時報送信息,通報檢查情況
請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於12月20日前將本地區開展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情況以書麵及電子版形式報市住建局建築管理二科。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