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建函〔2017〕203號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關於清理造價工程師違規“掛證”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7-05-11 17: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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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關於清理造價工程師違規“掛證”的通知》(粵建市函〔2017〕1160號)轉發你們,請按照要求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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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5月1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