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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梅州市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8-01-05 19:21:25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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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嘉應新區管委會,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大氣汙染防治、不良天氣應對工作部署,按照《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大氣汙染防治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辦明電〔2017162號)要求,我局製定了《梅州市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15

(聯係人:何思波,聯係電話:2258280 ,傳真:2242869

郵箱:mzsjgk@163.com

梅州市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大氣汙染防治、不良天氣應對工作部署,切實加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揚塵汙染環境問題治理,打好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按照《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大氣汙染防治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辦明電〔2017162號)要求,結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實際,我局決定從即日起開展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行動,特製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依據和目標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汙染防治管理辦法(試行)》等為依據,通過開展百日整治行動,切實加大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項目防治揚塵汙染環境工作力度,形成責任主體負責、政府部門監督、社會公眾參與的工作機製,20183月底前,全市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環境問題得到有效控製、改善,綠色文明施工水平進一步提高,為我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百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成立由陳偉建局長任組長,曾國柱副局長任副組長,建築管理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等科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建築管理科,具體負責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三、整治重點內容

(一)督促工程建設各方認真履行揚塵治理主體責任:

1.建設單位主要職責

1)對施工揚塵汙染防治負總責,應當將揚塵汙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汙染防治責任,督促施工單位編製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汙染防治專項方案,並落實各項揚塵汙染防治措施。
  (2)應當組織相關單位開展建築土方、建築廢棄物運輸處置工作,辦理工程渣土消納處置手續;督促施工單位與具備相應資格的運輸企業、建築廢棄物處置場所簽訂建築土方清運、建築廢棄物處置協議。
  (3)閑置3個月以上的建設用地,應當對其裸露泥地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閑置3個月以下的,應當進行防塵覆蓋。

2.監理單位主要職責

  (1)應當將施工揚塵汙染防治納入監理範圍,結合工程特點在監理規劃中提出有針對性的監理措施,並加強對施工單位揚塵汙染防治情況的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揚塵防治措施。
  (2)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施工單位有違反揚塵汙染防治要求或者未按專項方案落實揚塵汙染防治措施的行為,應當要求施工單位予以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當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3.施工單位主要職責

  (1)應當依照本方案和施工合同約定,具體承擔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汙染防治工作,配備相關管理人員,落實施工現場各項揚塵汙染防治措施,建立揚塵汙染防治檢查製度,定期組織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汙染防治專項檢查。
  (2)應當建立揚塵汙染防治公示製度,在施工現場出入口將工程概況、揚塵汙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清單、建設各方責任單位名稱及項目負責人姓名、本企業以及工程所在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向社會公示。
  (3)應當在項目施工前編製揚塵汙染防治專項方案和揚塵汙染防治費用使用計劃,明確揚塵控製目標、防治部位、控製措施,並將揚塵汙染防治費用專項使用。
  (4)應當與具備相應資格的運輸企業、建築廢棄物處置場所簽訂處置協議,及時清運建築土方、工程渣土、建築廢棄物等散裝物料。
  (5)實行施工總承包管理的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分包單位的揚塵汙染防治工作負總責,並與分包單位簽訂相關管理協議,督促分包單位全麵落實各項揚塵汙染防治措施。

(二)施工現場嚴格落實施工揚塵治理“六個100%”等抑塵措施:

1.現場圍蔽100%——施工現場應設置硬質、連續的封閉圍擋,城市區域內主要路段的施工圍擋高度不宜低於2.5米,其他路段施工現場圍擋高度不宜低於1.8米。

2.砂土覆蓋100%——建築土方、工程渣土、建築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在場地內堆存的,應當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

3.路麵硬化100%——施工現場主要場地、道路、材料加工區應硬底化。

4.灑水壓塵100%——施工現場應配備灑水裝置,對施工現場主要道路、作業區灑水降塵;施工現場應按要求配備“霧炮”、“噴淋係統”等抑塵設備、裝置,基礎施工、土方、拆除作業時應開啟使用。

5.車輛衝淨100%——工地出口應當配備車輛衝洗設備和沉澱過濾設施,車輛出場時應當將車輪、車身清洗幹淨。

6.場地綠化100%——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當對裸露地麵進行覆蓋;超過三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

此外,運輸建築土方、垃圾的車輛應采取密閉或其他防撒漏措施;城區施工現場出入口應當安裝視頻監控設備;並做好其他抑塵措施。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12日至110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實際,對本地區施工揚塵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及時將工作要求傳達至轄區所有建設企業、項目,並對轄區建築工地進行全覆蓋排查摸底。建設、施工、監理等企業要對所有在建項目開展100%全覆蓋自查自糾,發現揚塵汙染防治落實不到位,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有落實整改計劃、專人負責、落實整改措施等,確保整改到位。

(二)整治和督查階段(111日至320日)。各縣(市、區)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本方案要求,對轄區所有在建及報建未開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應進行全覆蓋檢查、巡查,建立建築工地項目清單(附件2)、台賬(附件3)、檢查台賬(附件4)。督促工程建設各方嚴格落實揚塵治理主體責任,全麵開展施工揚塵整治。工程建設各方應按本方案整治重點內容和工作職責,對施工揚塵汙染環境問題進行認真整治,在20183月底前,各縣(市、區)的所有工程項目的施工揚塵整治應基本達到本方案及國家、省、市大氣汙染防治要求要求。

我局將適時抽取重點地區進行實地督查,推進全市施工揚塵治理工作,對工作落實不力、治理效果不明顯的單位,視其情節和後果,采取警告、督辦、約談等處理手段。

(三)總結提升階段(320日至331日)。各縣(市、區)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總結施工揚塵治理的經驗、成效,對治理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對好的經驗和做法進行總結推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站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施工揚塵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統籌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加強督促和指導,切實將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建築施工揚塵汙染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監管執法。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對建設工程未采取揚塵治理“六個100%”等有效揚塵汙染防治措施致使大氣環境受到汙染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責令立即整改,對相關企業進行誠信扣分;對落實揚塵治理措施不到位、經責令整改拒不執行的工程、責任主體,采取停工整改、進行罰款等嚴厲處罰,並通過梅州市建築市場誠信管理平台企業誠信“黑名單”。

(三)健全工作機製。要建立長效的工作機製,保證監管工作的常態化,強力推進施工揚塵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將施工揚塵治理作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繼續鞏固治理成果。

(四)暢通舉報渠道。要建立施工揚塵汙染投訴舉報和信息公開製度,設立施工揚塵汙染投訴舉報渠道,通過熱線電話、網上信訪係統等多種方式受理施工揚塵方麵的群眾舉報。

(五)加強宣傳報道。通過各類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道施工揚塵治理先進典型和經驗,公開曝光反麵典型,對施工揚塵治理不力的責任單位及時通過新聞媒體或部門網站向社會公布,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調動社會公眾參與施工揚塵治理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六)及時報送信息。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於112日前建築工地汙染防控責任清單》(附件5125日、225日前將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階段性工作開展情況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統計表》(附件1)、《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項目清單表》(附件2325將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行動工作總結附件1、附件2報我局建築管理科。另,相關台賬、資料應存檔備查。

附件:1.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統計表

2.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項目清單表

3.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項目台賬表

4.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檢查台賬表

5.建築工地汙染防控責任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