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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8〕37號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2017年“質量月”和建材打假專項督查情況的通報
來源:本網   時間:2018-01-18 00:49:0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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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住建廳關於開展2017“質量月”活動工作要求及省、市建材打假工作部署,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開展2017年“質量月”和建材打假專項督查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470號)要求,926日至29日,我局由局領導帶隊,對各縣(市、區)開展2017“質量月”活動和建材打假專項行動工作進行了督查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督查通過聽取各地住建主管部門彙報、查閱台賬資料、實地抽查工程項目或企業等方式進行。督查組隨機抽查了16個在建工地和15家混凝土生產企業,對查出的質量隱患、問題發出整改通知書28份。工地現場抽檢了16個項目樓板構件的厚度,均符合設計要求;回彈檢測了14個項目混凝土構件的強度,混凝土強度推定值均達到設計要求;抽檢了12組安全網,其中10組合格、2組不合格。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抽檢了15組粉煤灰、15組砂、1組水泥、15組外加劑,經檢驗均合格。對抽檢出2組安全網不合格的情況,我局對相關地區住建主管部門發出了2份《執法建議書》。

從督查總體情況看,各縣(市、區)住建主管部門能夠重視建築工程質量監管工作,按照我局2017年“質量月”、建材打假方案部署和要求,落實工程質量監管責任,開展“質量月”活動和建材打假專項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未能嚴格落實質量安全監管責任。

一是部分地區主管部門“重安全、輕質量”,對工程質量監管不到位,未能督促企業落實質量主體責任和關鍵崗位責任,存在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滯後等不良行為。二是個別主管部門在“質量月”期間開展質量檢查不夠深入。三是部分地區開展混凝土試塊唯一性標識見證取樣工作進展緩慢、督促混凝土生產企業使用預拌混凝土與工程質量檢測動態監管平台沒有落實到位。

(二)受檢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仍不規範。

1.部分工程建設主體的質量行為不規範。一是部分建設單位未按規定組織圖紙會審、設計交底、設計變更。二是部分施工單位對質量管理製度未落實,項目現場質保體係不健全,未按工程進度收集整理工程質量管理資料;對混凝土試塊未按要求進行養護,甚至項目現場無標準養護室;使用砌體材料和圖紙設計不符,未辦理設計變更手續等。三是部分項目監理單位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未旁站;無監理平行檢查記錄;對現場存在的質量問題,未及時出具書麵通知責成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對質量問題整改結果未及時複查。

2.施工質量常見問題和質量缺陷較為普遍。一是部分項目鋼筋工程存在錨固長度不符合要求。二是部分項目砌體工程存在灰縫厚度不均勻,砂漿不飽滿出現瞎縫、透明縫等現象,部分工程砌體窗台壓板厚度小於10cm,且兩邊擱置長度不符合要求,砌體轉角及縱橫交接處未咬槎砌築,距梁底距離預留過大或過小,頂磚效果差;門洞過梁未采用鋼筋混凝土,過梁伸入牆體長度不符合要求。

(三)對工程項目使用建材的監管存在不足。

一是部分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開展建材打假專項行動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不具備抽檢能力的建材及安全防護用品未進行抽檢,建材打假工作未能真正有效開展。二是部分施工、監理單位對原材料進場把關不嚴,未建立材料進場驗收製度、未明確負責人和檢驗人,進場報驗材料不齊全;對材料送檢存在僥幸心理,對涉及需強製送檢的材料未經檢驗就投入使用。

(四)部分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存在執行標準不嚴的現象。

一是部分實驗儀器設備未取得有效的計量檢定證書。二是部分企業生產台賬未提供相關記錄。三是個別企業對生產配合比調整不規範,無相關記錄。四是部分企業原材料未按要求送檢或送檢批次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強房屋市政工程質量監管。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實做好質量問題的整改落實。督促各責任主體單位嚴格落實整改要求,逐條抓好落實,確保閉環管理。

(二)把好建材質量關。強化工地建材和安全防護用品(尤其是鋼管腳手架扣件、安全網、建築防水材料等)使用的監督管理,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嚴格落實材料進場查驗、抽樣檢測等製度。

(三)加大建材打假專項行動執法力度。消除因使用假冒偽劣建材而產生的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對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及時依法依規處理。

附件:2017年“質量月”和建材打假專項督查受檢房屋市政工程情況一覽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