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梅州城區芹洋半島品牌戰略發展安置區2、3、4標段工程項目,其合作的勞務分包單位深圳市碩川建築勞務分包有限公司存在未足額支付員工工資問題並多次引發群體上訪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根據住建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建築勞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落實總承包企業的工資支付責任,按照“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現將有關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完善,根據《梅州市建築市場誠信管理辦法(修訂)》及《梅州市建設工程企業不良行為扣分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認定該公司存在不良行為,記入梅州市建築市場誠信管理平台企業誠信檔案向社會公開,並對該單位不良行為(行為代碼:SG-75) 作出扣10分的處理決定。(通報期自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10月19日止。)
希望各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引以為戒,加強勞務用工管理責任,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規範工資支付行為,依法及時支付工人工資,防止類似事件發生,共同構建和諧勞動關係,進一步規範建築市場秩序。
特此通報。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