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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字〔2014〕49號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2014年全市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4-05-29 22:53:26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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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近期全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有效預防高處墜落、施工坍塌兩類常見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預防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回頭看”實施方案>的通知》(建安辦函〔20147號)和省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廣東省建築施工預防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回頭看”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安辦〔201445號)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工作部署,我局製定了《2014年全市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做好相關落實工作。

附件:2014年全市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4529

(聯係人:姚智晟 電話:2258280 傳真:2242869 郵箱:mzsjgk@163.com

抄送:市安委辦,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

2014年全市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預防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回頭看”實施方案>的通知》(建安辦函〔20147號)和省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廣東省建築施工預防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回頭看”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安辦〔201445號)的工作部署,為切實加強建築起重機械(含塔吊、施工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下同)安裝(頂升、加節)拆卸、模板支撐係統(含腳手架工程,下同)和深基坑(含深基坑、人工挖孔樁、地下暗挖、市政管道溝渠開挖、土石方施工等,下同)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力度,有效預防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坍塌和高處墜落兩類事故發生,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期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的係列工作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以防範施工坍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以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依法監管為手段,在2013年開展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的基礎上,繼續深化整治,做好查漏補缺,及時排查隱患,切實提高全市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以防範施工坍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督促和指導建築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麵提升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以下目標:一是有效遏製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有效減少施工坍塌、高處墜落事故,為確保全市2014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總體目標實現創造有利條件;二是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受控;三是建築高處作業“三寶”合格率、使用率顯著提高,臨邊、洞口、通道口防護以及主體結構立麵防護等進一步規範。

 三、整治範圍和內容

  (一)整治範圍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點是:大型公共建築工程;城市大型橋涵;房地產開發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縣(含縣級市、區)、鎮、工業園區(開發區)安全生產管理較薄弱地區的工程。

(二)整治內容

1.防範建築起重機械倒塌事故應深化整治的內容:

1)建築起重機械未辦理產權備案、使用登記,未按規定進行安裝拆卸告知,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2)負責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的專業承包企業不具備相應資質或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3)無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審核、審批就施工,以及不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

4)未建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或檔案嚴重缺失、混亂;

5)安裝拆卸作業過程中,安裝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進行現場監督;施工總承包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不審核安裝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不對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6)使用單位未按規定對建築起重機械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2.防範模板支撐係統坍塌事故應深化整治的內容:

1)對本地區(本單位)模板支撐係統情況不清,未建立隱患治理台帳;

2)模板支撐係統無專項施工方案或超過一定規模的模板支撐體係專項施工方案未組織專家論證,尤其是局部高大模板;

3)未按有關規範要求對模板支撐係統使用的鋼管、扣件等質量以及螺栓擰緊扭力矩進行管控;

4)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5)澆築混凝土前,未按照有關規定並結合專項施工方案內容,對已搭設完成的模板支撐體係進行工序驗收。

3.防範基坑工程垮塌事故應深化整治的內容:

1)未摸清本地區(本單位)基坑管理情況和未建立基坑專項整治台帳;

2)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對基坑工程委托第三方監測,第三方監測單位未根據實際情況編製監測方案並嚴格執行;相關單位未製定監測數據異常的工作報告製度;

3)相關的專項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護、土石方施工、內支撐結構安裝及拆除、降排地下水等)的編製、專家論證、審批不符合技術規範、標準和有關規定以及施工現場實際條件;

4)基坑邊,特別是開挖的市政管道溝渠周邊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機械等荷載不符合有關技術規範、標準要求;在距基坑邊兩倍基坑深度範圍內違規搭設了臨時房屋;

5)不重視汛期基坑施工安全的管理,未有針對性地製定應急搶險措施,防汛防澇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置不足。

4.防範高處墜落事故應深化整治的內容:

1)建築施工企業未製定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投入不能保障相應安全防護設施到位,企業未開展防範高處墜落的自查自糾;

2)未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與高處作業安全相關的培訓教育、技術交底;

3)工程項目部未結合工程特點,辯識施工各階段高處墜落危險源,並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安全防範;高處作業前,項目負責人未組織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

4)安全帶、安全網未使用國家規定的合格產品;

5)涉及高處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6)從事高處作業人員未按規定進行體檢並持身體健康證明;未製定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患有心髒病、癲癇病、高血壓等病症,以及疲勞過度、精神不振、思想情緒低落、飲酒後的人員高處作業;

7)工程項目部未製定並嚴格執行不準在六級及以上強風或大雨、大霧天氣從事露天高處作業的措施。

四、實施步驟

(一)整治工作啟動(5月底前)。為加強領導,推進工作,我局成立由分管局領導任組長,建管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等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深化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建管科,具體負責深化專項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在5月底前成立由分管建築施工安全副局長任組長,相關股室和施工安全監督站主要負責人任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同時,結合本地實際,製定本地區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組織、指導和督促各有關單位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建築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要成立以本企業分管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為組長、質量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為成員的深化專項整治工作機構,切實加強本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將深化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分支機構、落實到每一項在建工程項目,努力取得紮實的實效。

(二)企業自查自糾(6月至9月)。具體進度要求是:6月底前,工程項目部自行組織自查自糾;7月底前,建築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企業組織對項目部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9月底前,對存在安全隱患和問題全麵整改落實完成,並對本企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報本地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築施工、工程監理企業根據本方案和本地區方案的要求,全麵組織開展深化以防範施工坍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的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三)主管部門督查(6月和9月各一次)。6月上旬,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我市開展今年上半年建築施工安全大檢查督查工作,對本地區建築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企業開展深化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重點檢查建築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是否認真組織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9月上旬,由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結合開展下半年全省建築施工安全大檢查督查工作,組織對5月份以來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檢查。對檢查中發現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不力、安全隱患問題較多、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和項目部要依法嚴肅處理。我局將視情況組織開展督查。

(四)工作總結階段(10月)。全市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地區開展深化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隱患治理的實際效果,研究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形成專項整治總結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全市住房城鄉建設係統要對當前我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保持清醒的頭腦,充分認識開展全市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政治責任感,著力解決當前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的突出問題,及時消除重大安全隱患。要做好工作部署,開展宣傳動員,營造良好氛圍,切實推動專項整治工作紮實有效的開展。

(二)強化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全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調研分析,對專項整治工作涉及的薄弱環節和關鍵問題,要製定有針對性的整治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做到全麵覆蓋,不留死角。要加強層級督查,及時掌握了解所轄區域以及建築施工,工程監理企業近期開展專項整治的進展狀況,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警示約談、掛牌督辦,專人跟蹤落實整治。要加大執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維護良好的建築施工安全秩序。要加強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媒體、電視、網絡等輿論監督作用,鼓勵和發動群眾投訴舉報、曝光涉及施工安全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施工安全管理不善、問題突出的相關企業和責任人予以公開曝光。

(三)認真總結,健全長效機製。全市住房城鄉建設係統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的經驗,分析薄弱環節和主要問題,完善相關管理製度,創新監管方式,夯實安全工作基礎,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健全長效機製。

(四)明確專人,落實信息報送。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建立深化專項整治工作台帳、信息報送等工作,並於530,以書麵及電子郵件形式將本地區深化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及工作聯絡員信息(姓名、職務和聯係方式)、1013日前將本地區的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我局建築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