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防禦台風、暴雨災害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粵建質〔2014〕98號)轉發給你們,請對照各自主要工作內容,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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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