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區、梅縣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大氣汙染防治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粵府辦〔2014〕61號)要求和全市建築工程施工揚塵專項治理現場觀摩會會議精神,推廣建築施工揚塵治理工作經驗和做法,經研究決定,梅州城區新開工建築工地參照“萬達模式”落實揚塵治理措施,不達標不予開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時,須提交經監理單位審批的施工揚塵治理專項方案。
二、施工現場必須安裝視頻監控係統,對施工揚塵進行實時監控。
三、揚塵治理措施
(一)按要求在工地周邊設置堅固、美觀的封閉圍擋;
(二)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區地麵硬底化;
(三)工地出入口應按要求設置洗車設施。同時,建築麵積10000平方米或造價3000萬以上的建築工程,出入口及臨時施工道路沿線設置自動噴淋係統;
(四)每隔3~5層,外腳手架上設置一道噴淋係統;
(五)運輸建築垃圾、散體物料的車輛應密閉加蓋;
(六)建立灑水清掃製度,配備灑水設備,並有專人負責每天清理場區內外道路垃圾揚塵,定期對路麵進行衝洗維護(土方開挖、地基基礎施工和裝修階段,每天不少於2次;主體施工時,每天不少於1次)。
四、梅江區、梅縣區住建部門要按照“企業負責、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原則,結合實際製定具體工作方案,強化措施,加強轄區內建築工程施工揚塵治理,督促各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履行建築施工環保主體責任,及時發現、查處汙染環境的違法行為。
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每月對城區在建建築工地施工揚塵治理工作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一律要求暫停施工,整改完善經複查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並對存在問題工程項目的相關主體和責任人進行查處。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