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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4〕92號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2014年全市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督查情況的通報
來源:本網   時間:2014-05-29 18:22:33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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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增強質量安全意識,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強化責任追究,排查和消除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方麵的隱患,確保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可控,按照我局《關於貫徹落實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作部署組織開展全市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梅市建函〔201460號)、《關於開展2014年全市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督查的通知》(梅市建函〔201472號)的要求,我局在各有關責任主體自查自糾和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全麵檢查的基礎上,於512-15日開展了全市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督查。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督查了各縣(市、區)和梅州高新區共16項在建工程項目(其中:保障性住房6項、公共建築6項、住宅工程4項)。

從督查情況來看,各縣(市、區)能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和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企業和項目負責人能重視工程質量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係,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和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檢測等有關單位及勘察設計技術人員、項目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能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大部分受檢工程實體質量良好,安全生產處於可控狀態。

本次督查,我局共發出質量隱患整改通知書15份,整改意見70條;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16份,整改意見條117條,要求施工企業限期整改,監理企業、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跟蹤落實整改,及時消除隱患;並對相關責任主體和責任人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實施動態扣分:共發出扣分通知書47份,共162條。

二、存在問題

從督查情況看,通過全市建築行業從業人員的共同努力,我市建築工程質量、工地安全生產形勢比較穩定,但部分工程項目仍存在如下一些比較突出、需要抓緊整改的問題:

(一)工程質量方麵

1、部分項目的質量責任製落實不好,對相關規範和標準執行不到位。質量管理人員未有效履職,未開展建築物沉降觀測工作或未及時對已完工的地基基礎分部工程進行驗收、地基基礎分部工程驗收未按相關規範和標準執行、不合格項處理無相關記錄。

2、部分項目的天然地基未進行承載力檢測,個別地區無資質開展檢測工作或檢測數量不足,檢測結果無效。

3、鋼筋安裝工程:部分項目柱、剪力牆豎向鋼筋的焊接接頭未按規範要求錯開焊接或錯開長度不足,部分柱、梁箍筋加密區間距過大,鋼筋位置定位措施不足。

4、模板和混凝土工程:部分項目模板安裝方法不規範,砼外觀質量存在缺陷。部分項目的模板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製內容無針對性,圖示不清,不能有效指導施工;部分項目模板製作安裝未按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局部砼外觀存在錯台、露筋、孔洞、蜂窩、麻麵等現象,砼結構嚴重外觀質量缺陷無專項修複方案和隱蔽驗收記錄;項目施工現場砼試件養護不規範。

5、砌體工程方麵:部分項目的牆柱拉結鋼筋長度、數量、間距不符合設計要求;門洞口過梁入磚牆長度不足;廚房、衛生間砼翻邊高度不足或未設置;砌體砂漿灰縫不飽滿、厚度不均;局部預留洞口、磚牆轉角處、頂磚砌築方法不正確,部分項目未設置窗台壓頂。

6、建築節能工程管理工作需進一步提高。有些工程項目外牆砌體未按圖使用節能材料。

7、部分監理單位履行職責不到位。部分監理單位對專項施工方案審批把關不嚴,經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仍存在不少錯漏;對存在的質量缺陷,未提出整改要求或未經整改即通過驗收。

(二)施工安全方麵

1、部分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個別項目安全管理人員不到位;企業、項目部安全檢查流於形式,未落實企業負責人帶班製度;安全教育流於形式,安全交底未交底至每一工種;未按規定及時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2、文明施工:部分項目未做到封閉管理,未設置大門,無企業標誌、五牌一圖,施工主要道路未作硬地化處理,操作棚、防護棚搭設不規範,施工現場消防器材、消防水源未按要求設置。

3、腳手架:大部分項目外腳手架未搭設上下通道,門洞口做法不規範,連牆件設置數量不足,未設置架體內封閉措施,腳手板不滿鋪,局部架體離牆過寬等。

4、高處作業:部分項目臨邊洞口、伸縮縫、基坑周邊防護不到位。

5、模板支架:部分項目無高支模施工方案或審批手續不完善,拆模審批手續不全,未能提供拆模同條件養護試件報告。現場存在支撐係統上下可調調出長度過長、支撐方式不正確或采用二次支頂、未使用標準木枋和未按方案施工等現象。

6、基坑工程:部分超過5米的基坑工程專項方案未經專家論證,基坑開挖支護未按方案要求實施,基坑周邊防護不嚴或無防護,未進行基坑變形監測。

7、起重機械:部分項目起重機械未辦理安裝告知、檢測和使用登記等相關手續,資料整理收集不齊全,已責令施工單位停止使用。部分項目人貨梯、井字架卸料平台後期維護不到位,懸挑式卸料台搭設不符合方案要求。

8、施工用電:個別項目施工用電未做到“四個一”的要求,隔離開關使用淘汰產品,導線敷設不符合要求,箱內無用電結線圖,砂漿機無操作棚,個別施工機具無保護零線。

三、督查結果處理

對在本次督查中,依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評分不合格的施工企業、工程項目負責人作出如下處理:

(一)施工企業:承建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園區二期安置新區工程的梅州名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大埔縣宏寶五星級酒店的梅州市政泰建設有限公司、承建豐順千江苑花園一期1middot;2棟工程的廣東省豐順縣第二建築工程公司、承建五華碧桂園高層9#樓工程的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和承建興寧寧新安置區6#樓工程的興寧市第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給予全市通報批評,並作不良行為記錄,公示期三個月,時間自201461日起至2014831日止。

(二)工程項目負責人:承建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園區二期安置新區工程的梅州名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李本坤、承建大埔縣宏寶五星級酒店的梅州市政泰建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張祖棟、承建豐順千江苑花園一期1middot;2棟工程的廣東省豐順縣第二建築工程公司項目負責人羅舜雄、承建五華碧桂園高層9#樓工程的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項目負責人許曉峰和承建興寧寧新安置區6#樓工程的興寧市第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翟偉健給予全市通報批評,並作不良行為記錄,公示期一年,時間自201461日起至2015531日止。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局將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強化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作部署,深入開展工程質量專項治理工作。

(二)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上半年全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指導各縣(市、區)抓好安全生產和隱患整改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進一步做好建築施工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施工企業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四)加強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的層級監督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對檢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和相關人員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警示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跟蹤落實整改。對存在嚴重隱患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作不良行為記錄,並與建築市場準入資格掛鉤。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4 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