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各有關單位:
近期,我市混凝土市場出現一些壓價競爭、質量不穩定等問題,給工程質量帶來隱患,社會各方麵反映較大。為進一步規範我市預拌混凝土生產和使用行為,確保工程質量,針對我市預拌混凝土存在的問題,結合建材打假工作,我局決定對全市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和使用單位進行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一)在建工地;
(二)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
(三)全市各質量安全監督站。
二、檢查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工的通知》(建質[2013]84號)、《廣東省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建管函〔2008〕220號)、《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55)、《混凝土質量控製標準》(GB50164)、《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03)、《梅州市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現行國家技術規範、標準和規定。
三、檢查內容
(一)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製度建設情況和規範經營情況。包括混凝土原材料管理製度、混凝土級配管理製度、混凝土計量管理製度、設備維護與管理製度、混凝土質量管理製度、人員崗位管理職責等;規範經營行為,不得采取低於成本價、墊資等惡意競爭手段擾亂市場秩序
(二)施工單位使用預拌混凝土情況。施工單位與供應商簽訂的合同,混凝土作業技術、養護措施,施工現場交貨驗收製度,驗收人員職責、驗收程序、相關憑證建檔等;
(三)監理單位落實職責情況。監理單位是否與施工單位一起嚴格把好驗收關,做好混凝土試塊現場取樣、留置、養護和送檢工作;
(四)進行材料抽檢。施工現場抽檢預拌混凝土,混凝土預拌站抽檢庫存水泥、砂、石、粉煤灰等原材料;
(五)檢查信息管理。檢查預拌混凝土企業試驗室規範管理,材料配比信息、平台建設、設備備案等情況。
(六)各縣(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或工程質量監督站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情況。
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四、檢查方式
(一)自查自糾階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各縣(市、區)組織對所屬在建工地、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自查,並將自查情況於5月8日前報市住建局。
(二)檢查督查階段。從5月10日起,市住建局通過聽取彙報、查閱資料、查看現場等方式不定期對在建工地、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檢查。
五、檢查結果處理
(一)對此次檢查情況,我局將在全市通報,並抄送市政府和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對管理混亂和存在質量隱患的施工單位和商品(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按照《梅州市建築業企業誠信管理辦法》記錄不良行為;
(三)對嚴重違反有關規定而造成質量事故的企業和相關責任人依法從重處罰。
附件:預拌混凝土企業專項檢查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4月1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