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運輸、水務主管部門: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水利廳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於開展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粵建市〔2018〕25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建辦市函〔2019〕92號)(附件1)等文件,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12個月的“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具體工作方案如下,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專項整治範圍、內容和目標
(一)專項整治範圍:全麵排查全市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築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單位、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二)專項整治內容:嚴肅查處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專業)資格(注冊)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提供虛假就業信息、以職業介紹為名提供“掛證”信息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專項整治目標:建立預防和監管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長效機製。
二、專項整治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2018年12月底至2019年3月底)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運輸、水務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自查自糾工作,指導、督促本地區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相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自查自糾。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單位應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是否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自查。存在相關問題的人員、單位,應及時辦理注銷等手續。在自查自糾期間,對整改到位的,可視情況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交通運輸、水務主管部門總結本地區自查自糾情況,並由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彙總形成自查自糾情況報告,於2019年4月1日前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並抄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
(二)全麵排查(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底)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交通運輸、水務主管部門在自查自糾基礎上組織開展全麵排查。要結合參保繳費、人事檔案等相關數據和信息,對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全麵比對排查,重點排查參保繳費單位與注冊單位不一致情況;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調查核實,對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需發證機關依法依規處罰的,各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應將“掛證”行為的調查取證材料統一彙總後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違規發布虛假就業信息、以職業介紹為名提供“掛證”信息服務、扣押勞動者職業(專業)資格(注冊)證書的行為進行全麵排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嚴查處。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交通運輸、水務部門對排查中發現人員掛靠問題突出的單位,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其承建項目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全麵排查,對存在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處理。要完善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利用建築市場監管信息平台和相關信用信息平台數據進行比對,發現問題線索並及時查處。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交通運輸、水務主管部門總結本地區全麵排查工作情況,並由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彙總形成專項整治全麵排查工作總結,於 2019年9月3日前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並抄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自2019年4月起,每月28日前各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部門負責將本月查處的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情況處理彙總表(附件2)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並抄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
(三)指導監督(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底)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將加強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的指導監督,對重點問題和典型案件掛牌督辦;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部門及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三、專項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專項整治工作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掛證”行為對行業管理、職業資格製度發展以及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造成的危害,將專項整治工作作為規範市場秩序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為強化組織領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將分別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科室負責同誌為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抓好本係統整治工作。各縣(市、區)專項整治工作相關部門要參照市的做法建立相應工作協調領導機製,切實做到責任層層落實,任務層層分解,全力推進並按時完成專項整治工作。各縣(市、區)專項整治工作相關部門於收文當日內將專項整治工作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報市級主管部門(附件3)。
(二)嚴格依法查處。要遵循“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依法從嚴查處工程建設領域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凡違規的專業技術人員撤銷其注冊許可,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對違規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依法從嚴查處,限期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給予行政處罰,直至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對發現存在“掛證”等違規行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和有關國家監察機關。
(三)強化信息公開。要通過各種途徑加強教育引導和宣傳,增強行業自覺抵製“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意識,有效發揮專項整治的最大成效。要積極會同公安、網監等主管部門,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相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排查力度;要充分發揮建築市場監管信息平台和相關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對被查處的違法行為單位和人員,在平台中記錄其不良行為,並向社會公布,形成失信懲戒和社會監督機製。
(四)注重標本兼治。各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運輸、水務等部門要梳理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鉤的有關措施和規定,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要加強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考後複核工作,嚴格杜絕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獲取證書;做好證書跟蹤問責,在考試、注冊審批時嚴格核查,對未盡到職責的單位和人員進行問責。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辦理除資質許可外的相關行政許可審批時,不得將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作為審批條件。要結合此次專項整治,充分總結經驗發現問題,結合地區行業實際,鼓勵相關單位建立可持續的人才培養與梯隊建設機製,形成預防、查處和監管的長效機製。
(五)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受理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舉報。市住建局舉報電話:0753-2244128,電子郵箱:mzjzsc@163.com;市人社局舉報電話:0753-2128309,電子郵箱:mzrszjk@163.com;市水務局舉報電話:0753-2212060 ,電子郵箱:sljjkmz@163.com;市交通局舉報電話:0753-12328,電子郵箱:mzjtshb@163.com。各縣(市、區)要相應設立並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對投訴舉報事項要逐一登記,認真查處。
附件:1.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建辦市函〔2019〕92號)
2.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情況處理彙總表
3.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整治工作聯絡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 梅州市水務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