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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字〔2014〕120號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歲末年初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4-12-27 01:06:2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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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開展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粵安〔201422號)要求,我局製定了《歲末年初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我局《關於開展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全市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梅市建函〔2014280號)要求,一並貫徹執行,切實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附件:歲末年初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41226

(聯係人:姚智晟 電話:2258280 傳真:2242869 郵箱:mzsjgk@163.com

歲末年初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

  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安委會定於1223日起到20152月底在全省組織開展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按照《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開展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粵安〔201422號)要求,為切實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突出重點,預防建築起重機械傷害、施工坍塌、高處墜落等生產安全事故及火災事故發生,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省安委會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期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的係列工作要求,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以宣傳貫徹2014121日起施行的新《安全生產法》為契機,督促企業落實以主要負責人為核心的責任體係,加大執法監察力度,深入排查事故隱患,嚴厲打擊各種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深入開展歲末年初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築施工安全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長:謝

副組長:曾國柱

員:陳華秀、梁建興、姚智晟、孫來勝、林向陽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建築管理科),具體負責歲末年初建築施工安全大檢查日常工作。

 三、檢查範圍和內容

  (一)檢查範圍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點是:大型公共建築工程;城市大型橋涵;房地產開發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縣(含縣級市、區)、鎮、工業園區(開發區)安全生產管理較薄弱地區的工程。

(二)檢查內容

1.防範建築起重機械(含塔吊、施工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傷害事故應重點檢查的內容:

1)建築起重機械辦理產權備案、安裝拆卸告知、使用登記情況;其製造許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現場安裝後的檢測報告及準用證書、安全使用管理製度(包括:安全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製度等)是否齊全;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以及高空作業安全防護設施的管理到位情況;

2)施工起重機械各項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並處於良好狀態,符合產品標準和安全使用要求,是否存在帶病運行、不定期維修保養的情況;

3)施工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前的專項方案編製、審批以及組織實施情況;

4)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以及上崗前接受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情況;

5)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建立情況;

6)使用單位按規定對建築起重機械進行檢查、維護、保養情況;

7)施工起重機械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編製、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置、保管以及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等情況。

2.防範模板支撐係統(含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坍塌事故應重點檢查的內容:

1)專項施工方案編製、審批、專家論證情況;

2)對使用的鋼管(直徑、壁厚等)、扣件及其構配件等質量以及螺栓擰緊扭力矩進行管控情況;

3)腳手架立杆基礎是否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實並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設置的墊板、底座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4)架體與建築結構的拉結是否可靠,剪刀撐的設置、接長及與架體的固定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架體搭設完畢,辦理驗收手續情況;

5)架子工等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6)澆築混凝土前,按照有關要求以及專項施工方案對已搭設完成的高大模板支撐體係進行工序驗收,以及驗收的量化記錄情況;

7)架體搭設或拆除施工前,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8)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配置維護以及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等情況;

9)對規模較大的高大模板支撐體係的工程,建築物頂層的獨立柱、圈梁、連梁、局部樓板,以及樓梯間屋頂板、電梯機房頂板等局部存在高大模板支撐體係工程的隱患整治情況。

3.防範基坑工程垮塌事故應重點檢查的內容:

1)建築施工總承包企業、相關專業承包企業以及工程監理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負其責,加強對深基坑工程自查自糾情況;

2)相關的施工安全專項方案(包括基坑支護、土石方施工、內支撐結構安裝及拆除、降排地下水等)的編製、專家論證、審批、技術交底、組織實施以及驗收情況;

3)坑邊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機械等荷載是否符合有關技術規範、標準要求情況;

4)深基坑臨邊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對深基坑工程進行變形監測情況;

6)涉及深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員、施工從業人員上崗前接受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情況;

  (7)相關的應急預案編製、防汛防澇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置、保管,以及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等情況。

4.防範高處墜落事故應重點檢查的內容:

1)建築施工企業製定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到位、企業開展防範高處墜落自查自糾工作情況;

2)作業人員進行與高處作業安全相關的培訓教育、技術交底情況;

3)工程項目部結合工程特點,辯識施工各階段高處墜落危險源,並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安全防範情況;高處作業前,項目負責人組織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情況;

4)安全帶、安全網是否使用國家規定的合格產品;

5)涉及高處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6)從事高處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體檢並持身體健康證明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患有心髒病、癲癇病、高血壓等病症,以及疲勞過度、精神不振、思想情緒低落、飲酒後的人員高處作業情況;

7)工程項目部執行不準在六級及以上強風或大雨、大霧天氣從事露天高處作業情況。

5.防範火災事故應重點檢查的內容:

1)施工現場是否編製消防設施布置平麵圖,是否將現場生活區、辦公區和作業區按有關規定嚴格分開;在工地現場顯要位置張掛防火警示標誌。

2)在建施工工地彩鋼板搭建的宿舍、辦公等臨時用房彩鋼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3)是否按有關規定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設置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

4)在工人宿舍、木工間、油漆倉庫、配電房等重點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數量充足的滅火器材,並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其可有效使用。

5)建築電工以及電焊、氣焊作業人員是否持特種作業資格證上崗,是否接受了崗前安全技術交底並按照相關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6)施工現場動火是否履行報批手續;明火作業前,是否已消除周圍可燃物,落實明火作業監護人員和措施,並合理配備滅火器材。

7)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區是否有專人負責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亂接電線,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取暖電器的隱患。

8)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壓縮氣體瓶是否設有專用倉庫,分類隔離存放。

9)是否根據施工消防的特點,對施工作業人員專門開展加強滅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識的培訓教育,並組織開展消防救援演練。

四、實施步驟

(一)部署啟動階段(201412月)。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領導小組,結合當地實際,製定檢查方案,精心組織實施。

(二)企業自查自糾(201412月中旬前)。各企業對本企業承建的全部工程項目100%進行自查自糾,並將自查自糾情況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屬工程報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

(三)當地主管部門檢查(20141225日前)。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根據企業自查自糾情況對轄區內工程項目進行檢查。

(四)市級主管部門督查(20141226日至31日)。我局根據各縣(市、區)開展檢查情況,聯合梅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督查。

(五)迎接省督查(20151月中下旬)。省安委會組織綜合督查組對全省進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黨政一把手必須親力親為、親自動手抓”的安全生產工作要求,親自組織、親自帶隊、親自督查、深入一線。

(二)嚴格執法監察。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法》和《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大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和問題堅持“零容忍”,跟蹤落實整改。

(三)加強宣傳發動。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各種方式,對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進行廣泛宣傳,引導從業人員和人民群眾積極關心、支持和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

(四)堅持標本兼治。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安全生產大檢查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安全專項整治、安全督查相結合,把大檢查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並製定規章製度,建立健全建築施工安全管理的長效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