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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8〕175號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啟用梅州市深基坑、建築邊坡工程監測和建築沉降觀測管理平台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8-04-11 01:48:4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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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嘉應新區管委會,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深基坑、建築邊坡工程監測和建築沉降觀測管理,有效防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我局組織開發了“梅州市深基坑、建築邊坡工程監測和建築沉降觀測管理平台”(以下簡稱監測管理平台),並已在部分工程項目中進行了試運行,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現決定從5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正式運行,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測管理平台適用範圍

全市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符合條件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

二、全麵啟用監測管理平台

在我市開展深基坑、建築邊坡工程監測和建築沉降觀測工作的單位,應按要求將符合條件的監測工作與監測管理平台對接,實現深基坑、建築邊坡安全和建築沉降變形在線實時監測。

(一)應在我局建築市場誠信管理平台辦理信息登記,並按要求申領監測管理平台賬號密碼,將單位信息、監測人員信息、監測設備信息等如實錄入監測管理平台。

(二)應具有能與監測管理平台連接的監測信息處理係統、硬件和儀器設備,並與監測管理平台進行連接,定期對監測儀器進行檢定與維護。

(三)進行監測工作前,須登錄監測管理平台對監測工程信息進行登記,並上傳監測平麵布置圖、監測方案及其審批表、監測合同等相關資料。

(四)要嚴格按照規範及經審批的監測方案進行監測, 確保采集數據的真實性與準確性,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在監測現場將監測數據及時有效上傳至監測管理平台,不得離開現場後再行上傳監測數據,同時要對數據進行分析處理並歸檔。

(五)因特殊原因導致監測數據不能在監測現場實時上傳的,應立即告知當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下稱質監站),並將監測結果通知建設、施工、監理單位,事後及時將相關情況以書麵形式向質監站報告。

(六)在接受委托、數據傳輸、數據處理等各個環節加強管理,防止出現編製虛假檢測報告、惡意修改檢測數據等違規行為。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在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按國家標準規範要求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實施現場監測,全麵督促施工、監理企業嚴格執行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法規、規範和行業管理製度,積極配合監測單位開展監測工作,在接收到報警短信時及時組織相關單位對報警情況進行妥善處理。

(二)監理單位應對監測方案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要求、是否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進行認真審查。積極配合監測單位開展監測工作,加強對監測點的日常巡檢,對規範和標準所規定需要監測的項目必須跟蹤監督檢查,作好相關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並向建設單位報告。

(三)施工單位要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製度,落實層級安全生產責任製,製度化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工作,積極配合監測單位開展監測工作。第三方監測並不取代施工單位開展必要的施工監測,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仍應進行必要的施工監測,並及時與第三方監測數據進行比對。

(四)各縣(市、區)住建部門、質監站要督促本轄區符合條件的在建工程項目納入並啟用監測管理平台,將監測數據作為安全監管的依據。

四、相關工作安排

(一)管理平台賬號密碼發放工作由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具體實施。請目前在梅開展監測工作的單位於430日前按要求填報《梅州市深基坑、建築邊坡工程監測和建築沉降觀測管理平台賬號密碼申請表》(詳附件),申領管理平台賬號密碼。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安全監督機構監督賬號密碼由我局統一發放。

(二)監測單位取得賬號和密碼後,須於430日前登陸監測管理平台網址http://mz.jianceyun.net,按要求錄入相關信息(後續監測工作中如有變更,應及時更新),並從51日起將監測數據接入監測管理平台。

(三)430日後在梅開展監測工作的單位嚴格按以上要求執行。

(四)監測管理平台操作指南已在該平台的信息欄知識庫發布,各單位可自行下載。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到問題可谘詢市質監站(聯係人:林向陽,電話:0753-2263050,如需技術指導可及時與廣東省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聯係人:鄧光明,電話:13631417297)聯係。

附件:梅州市深基坑、建築邊坡工程監測和建築沉降觀測管理平台賬號密碼申請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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