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市有關工作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做好2018年春節後複工和全國“兩會”期間及汛期前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建函〔2018〕95號)、《梅州市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梅市建函〔2018〕15號)和《關於在梅州城區開展建築工地節後複工施工揚塵整治工作的通知》(梅市建函〔2018〕71號)等文件要求,我局定於3月15至20日對各縣(市、區)開展2018年春節後複工及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情況和建築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督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形式和分組
由局領導帶隊,采用“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製,采取查閱資料台賬、實地檢查等方式開展督查;每個縣(市、區)隨機抽查2個工程項目。具體分組如下:
第一組:負責督查興寧市、梅江區、五華縣、大埔縣
組成人員:吳庚科 郭俊雄(聯絡員)
李向陽 吳怡淩
第二組:負責督查平遠縣、梅縣區、蕉嶺縣、豐順縣
組成人員:梁建興 胡柏平(聯絡員)
劉奕恒 田文強 徐永炎
原則上按分組順序依次督查,具體督查時間請與各組聯絡員聯係。
二、督查主要內容
(一)安全生產大檢查督查主要內容: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關於開展節後複工和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工作情況。重點督查:
1.按省廳工作部署和我局《關於做好2018年春節後複工和全國“兩會”期間及汛期前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建函〔2018〕95號)要求,開展建築施工節後複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情況;
2.省四廳(局)2018年春節及全國“兩會”期間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梅市建函〔2018〕44號)和全市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梅市建函〔2017〕624號)工作落實情況;
3.開展2018年汛期前建築工地防汛備汛工作大檢查情況(梅市建函〔2018〕104號);
4.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工作情況,特別是省、市安全生產督查發現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5.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情況。
抽查工程項目及其參建的建設、施工、監理等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重點檢查:
1.企業是否存在違法發包、非法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
2.檢查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支付、工人工資發放等情況,是否存在隨意壓縮合理工期趕進度的現象;
3.是否按主管部門要求開展相關檢查工作,建立自查自糾工作台賬並報當地主管部門。
4.檢查安全生產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到崗履職和持證上崗情況,作業人員是否先培訓後上崗並檢查培訓記錄;
5.檢查企業是否落實定期(一個季度不少於1次)對項目的安全檢查,檢查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及項目負責人在崗履職情況;
6.檢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管理情況,包括施工單位開展專項方案編製、審核、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情況,監理單位開展專項方案審核、施工現場監理和工程驗收情況;
7.工地現場安全狀況,重點督查文明施工、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三寶”使用、“四口”“五臨邊”防護、起重機械、用電等管理現狀;
8.工地現場消防管理狀況,重點督查現場消防管理架構、消防設施器材配置、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應急演練等管理狀況。
9.檢查施工企業、項目部防汛防台風專項應急預案的製定、演練情況和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
(二)施工揚塵專項治理督查主要內容:
1.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貫徹落實《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汙染防治管理辦法(試行)》(粵辦函〔2017〕708號)、《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全麵加強建築施工揚塵治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625號)情況,部署開展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百日整治行動情況,部署開展建築工地節後複工施工揚塵整治工作情況(對梅州城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查處揚塵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工作情況;
2.建設單位揚塵治理費用及足額支付落實情況;
3.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各項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包括:(1)施工揚塵治理責任製建立情況;(2)針對工程項目特點製定和實施具體的施工揚塵治理實施方案情況;(3)在施工現場公示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責任人、主管部門等信息情況;(4)及時向當地主管部門報送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4.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實施監理工作情況(包括:(1)在監理規劃中提出針對施工揚塵汙染防治的監理措施情況;(2)跟蹤施工單位揚塵汙染防治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5.施工現場圍蔽、砂土覆蓋、路麵硬化、灑水壓塵、車輛衝淨、場地綠化“六個100%”抑塵措施落實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受檢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向督查組提交工作情況彙報材料和相關工作台賬資料、受檢地區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清單等。
(二)負責通知抽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到場,提供相關文件資料,配合督查組現場檢查和詢問。
四、督查結果處理
(一)督促受檢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和涉及建築施工揚塵汙染方麵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或揚塵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受檢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跟蹤督促有關責任單位落實整改。
(三)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質量安全動態管理辦法》對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工程項目的相關責任主體和責任人實施動態扣分。
(四)按照《梅州市建築市場誠信管理辦法(修訂)》實施不良行為扣分,計入建築業企業及從業人員誠信評價體係。
(五)督查情況作全市通報。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3月13日
(聯係人:徐永炎,何思波;電話:2258280;傳真:2242869;
郵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