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房管部門,嘉應新區管委會,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許瑞生副省長關於“對工地圍蔽、爛尾地危樓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同時建立工地圍蔽的嚴格報建和管理製度,減少擾民,保證公共道路的安全” 批示精神,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迅速組織開展全省工地圍蔽爛尾地危樓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粵建執函﹝2017﹞292號)工作部署,我局製定了《全市工地圍蔽爛尾地危樓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2月6日
(聯係人:徐永炎電話:2258280傳真:2242869,
郵箱:mzsjgk@163.com)
全市工地圍蔽爛尾地危樓安全
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許瑞生副省長關於“對工地圍蔽、爛尾地危樓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同時建立工地圍蔽的嚴格報建和管理製度,減少擾民,保證公共道路的安全” 批示精神,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迅速組織開展全省工地圍蔽爛尾地危樓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粵建執函﹝2017﹞292號)工作部署,我局決定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工地圍蔽爛尾地危樓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現製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本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以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領導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按照省政府第一季度防範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以企業自查自糾和政府抽查督查為主要方式,以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加強工地圍蔽爛尾地危樓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為基本內容,以推動隱患整改、強化對安全生產違法非法行為的嚴查重罰為重要手段,以減少擾民,保證公共道路安全為主要目的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通過隱患排查整治,進一步增強各級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和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落實監管責任及建設各方落實主體責任的自覺性,加強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並落實整改,實現減少一般事故、遏製較大事故、杜絕較大事故的目標。
二、排查整治時間及範圍
時間:2017年2月6日至3月26日
範圍:
1.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臨時圍擋圍蔽;
2.拆遷工程(正在拆遷或拆遷處於停頓狀態)的臨時圍擋圍蔽;
3.爛尾項目或無人管理地塊的臨時圍擋圍蔽;
4.處於停頓狀態拆遷工程、爛尾項目或無人管理地塊中的危樓(含臨時搭設設施);
5.各種存在違法違章建設的建築物或構築物。
三、排查整治內容
(一)圍擋圍蔽是否按規範和設計要求設置並驗收,是否存 在安全隱患;
(二)圍擋圍蔽是否存在違法占用城市道路,影響居民交通 出行的情況;
(三)圍擋圍蔽內是否存在雜草叢生、垃圾遍地、雜物亂堆 亂放等嚴重影響市容市貌情況;
(四)處於停頓狀態拆遷工程、爛尾項目或無人管理地塊中 的危樓(含臨時搭設設施)是否存在破損嚴重、年久失修、盲流 寄居等嚴重安全隱患;
(五)是否存在其他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居民的生 產生活情況。
四、工作步驟安排
(一)動員部署
2月10日之前,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要研究製定本地區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做好文件傳達和組織部署工作,將行動方案通知到所有企業、項目和有關單位。
(二)自查自糾
1. 2017年2月底前,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要對所有在建項目開展100%全覆蓋檢查,對查出有安全隱患、問題的,要以項目為單位建立台賬,製定整改方案,確保及時整改。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的要求,確保100%整改到位。
2.2017年3月10日前,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要對本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回頭看和總結。自查自糾材料以工程項目為單位,經建設、施工、監理三方分管安全的負責人簽字後留在工程項目建檔。
3.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要在2017年3月10日前向負責工程項目安全監督的建設主管部門和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報送本單位對工程項目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對工程項目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三)執法抽查
2017年2月下旬到3月中旬,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對轄區內的工程項目,按照上述排查整治內容開展監督執法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責令整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處理。
(四)督導檢查
1.市局將適時對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和部分重點項目開展工地圍蔽爛尾地危樓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2.請各縣(市、區)做好迎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督查的準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協調,認真履行本部門的法定職責,切實抓好排查整治的有關工作。對因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認真、組織實施不到位、排查工作不徹底而發生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製定全麵細致的排查整治方案,開展全覆蓋的安全排查整治,切實發現存在的問題隱患,切實摸清工地圍蔽、爛尾項目及其危樓底數。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要建立清單,將存在安全問題的隱患部位、程度等情況逐項登記清楚,為隱患整治提供詳盡的依據。
(三)各縣(市、區)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工地圍蔽、爛尾項目及其危樓要加強跟蹤監管,明確隱患整治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督促責任人嚴格落實安全責任,確保隱患整治到位。對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責令立即整改;對整體危險或局部危險的隱患要采取果斷措施,該加固的加固補強,該停用的堅決責令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還路於民,做好環境整治和美化工作,從根本上杜絕重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城市安全。
(四)各縣(市、區)要在工程建設施工許可申報同時,嚴格工地圍蔽的報建並加強管理,建立爛尾項目及其危樓管理製度,建立工地圍蔽、爛尾項目及其危樓安全管理檔案,逐步形成業主、街道辦事處、有關監管部門等協調聯動的管理機製,切實提高工地圖蔽、爛尾項目及其危樓安全管理水平。
(五)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要認真做好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信息的彙總報送工作,並於3月24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以書麵及電子版形式報我局建築管理二科彙總上報省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