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做好2016年建築業統計年報及2017年定期報表工作的通知》(粵建市函〔2017〕191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及如下要求一並認真貫徹執行。
一、凡注冊地在我市的建築施工、安裝企業均須按要求報送建築業統計報表。企業憑粵建通法人卡在廣東建設信息網主頁或“行業統計”網頁登錄“廣東省建設行業統計工作平台(建築業統計)”填報統計數據,並對本企業上報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二、企業須於2017年3月28日前填報2016年年報數據,並打印由係統生成的報表,每張報表加蓋企業公章。各縣(市、區)所屬企業的年度報表由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統一收集和審核後加蓋公章報市住建局建管科,市直企業的年度報表直接報送市住建局建管科。
三、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須認真做好統計報表的通知、催報和審核工作,明確統計工作分管責任人和具體辦理人,並於2017年2月20日前將《建築業統計工作人員名單》(附件1)報市住建局建管科。統計負責人和具體辦理人變動時,要及時上報變更情況。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1月22日
(聯係人:楊海,電話:2258280,傳真:2242869,
郵箱:mzzjyh77@163.com)
附件2:粵建市函〔2017〕191號關於做好2016年建築業統計年報及2017年定期報表工作的通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