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嘉應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現將《印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建築工程綠色施工的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粵建質〔2016〕242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11月23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附件:印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建築工程綠色施工的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