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嘉應新區管委會,梅州市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按照廣東省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關於開展2018年汛前防汛備汛工作大檢查的通知》(梅市防〔2018〕5號)要求,現就開展2018年汛前建築工地防汛備汛工作大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主要內容
(一)三防責任製落實。檢查施工企業與項目部防汛防台風責任書簽訂、責任人上崗培訓情況。
(二)三防預案體係完善。檢查施工企業、項目部防汛防台風專項應急預案的製定、修訂和演練情況。
(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
1.在建工地施工現場的防風防雨工作準備、落實情況;
2.加強深基坑、施工起重機械、高大模板、外腳手架等的安全檢查,預防施工坍塌事故的發生;
3.加強工地邊坡、臨時工人宿舍的檢查巡查,防禦因地質災害引發的人員傷亡事故。
(四)項目安全隱患台賬、整改措施製定和落實情況。
二、檢查組織形式和要求
汛前防汛備汛工作大檢查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的原則,采取企業自查、當地主管部門核查、各級三防指揮部明督暗查的方式開展。
(一)開展自查。各企業、項目部應對所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開展全麵、細致的防汛備汛自查,建立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治台賬,逐項落實責任人和整治措施。
(二)加強核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所監管的建築工地自查情況進行核查,核查自查工作是否全麵、結果是否屬實、隱患處理措施是否有效、隱患是否已經排除等。
(三)明督暗查。做好迎接當地三防指揮部對汛前建築工地防汛防台風準備工作進行的明督暗查。
我局將適時對各縣(市、區)汛前建築工地防汛備汛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