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各有關企業、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建築起重機械(含塔吊、施工升降機、井架物料提升機等)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單位、使用(租賃)單位、檢測機構及監理單位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及監理責任,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隱患,2015年8月17日至20日,我局由分管領導帶隊,對市直及各縣(市、區)在建工地使用的建築起重機械(下稱起重機械)進行了專項督查。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督查,共抽查市直及各縣(市、區)29個工程項目的55台起重機械(其中:塔吊27台,施工升降機26台,井架物料提升機2台)。
從督查情況看,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工作,均建立了本地區起重機械台賬,能結合日常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開展起重機械專項檢查,並依法查處涉及起重機械的違法違規行為。
本次抽查的起重機械,均能按要求辦理產權備案、使用登記,能按規定進行安裝、拆卸告知,並經檢測、驗收合格後投入使用;也建立了安全技術檔案,檔案基本齊全、完整。
抽查工程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工程監理單位能按要求審核安裝、拆卸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並對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安裝、拆卸單位具備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能按要求編製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且基本能按經審核、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
檢測機構具備相應資質,且能按照國家有關規範、規程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測。
使用單位能按規定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維護、保養,抽查的起重機械各項安全裝置基本齊全、動作靈敏。
二、存在問題
此次督查也發現一些存在問題,主要有:
(一)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不到位。如:個別工地施工作業期間,起重機械專業分包安裝單位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無正當理由不在施工現場。
(二)未嚴格按要求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如:個別項目塔吊附牆裝置的安裝與施工方案不符,未辦理驗收手續。
(三)起重機械使用、維護、保養不到位。如:部分起重機械的起重力矩限製器、機械聯鎖等安全裝置失效。
(四)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不齊全。如:個別項目的監理、施工單位未能提供起重機械頂升、加節相關資料。
針對以上問題,我局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27份,整改意見154條,責令限期整改(其中:責令3台塔吊、2台施工升降機、1台井架物料提升機未整改完善並經當地相關部門複查合格前暫停使用),由工程監理單位、當地住建部門跟蹤落實。
三、督查結果處理
按照我局《關於開展建築起重機械專項督查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85號)要求,對在本次督查中,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工程項目的相關責任主體和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對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工程項目的相關責任主體和責任人實施動態扣分:發出動態扣分通知書39份,扣分項目共45條(其中:施工企業4份4條,項目負責人12份16條,專職安全員13份13條;監理企業1份1條,總監理工程師3份3條,專業監理工程師6份8條)。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強化建築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監督管理。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舉一反三,對照檢查本地區在用起重機械安全狀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長效機製。
(二)按照全省2015年下半年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暨防範較大及以上事故電視電話會議要求,組織開展下半年全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確保今後一段時期全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三)強化現場隱患排查。繼續開展預防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體係、高層外腳手架、建築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坍塌及高處墜落、消防安全等的專項整治工作,確保不發生群死群傷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繼續深入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督促有關單位切實做好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編製、審批、實施、驗收等重要環節的各項工作,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建築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
(五)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的層級監督檢查,加大處罰力度,督促各方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跟蹤落實整改。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施動態扣分,計入建築業企業及從業人員誠信評價體係,強化其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