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現將《2017年梅州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發展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並結合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務。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6月27日
2017年梅州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
發展工作計劃
根據《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3〕49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2017年廣東省建設科技信息工作要點>的通知》(粵建科函〔2017〕767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7年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發展工作,現製定工作計劃如下:
一、強化新建建築節能管理,推動綠色建築全麵發展
(一)工作任務
1. 新建建築在設計和施工階段強製性標準執行率達100%;
2. 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占主導的項目、新建大型公共建築、保障性住房以及嘉應新區起步區範圍內的新建項目全麵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3. 推進綠色建築標識評價工作;
4. 出台《梅州市建築綠色化發展實施方案》,製定並推出《梅州市“十三五”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發展規劃》;
5. 實施《梅州市綠色建築獎勵暫行辦法》;
6. 加強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宣傳與培訓。
(二)保障措施
1. 落實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監管責任,嚴格把好施工圖審查、設計備案、施工質量監督關。各級質監站要加強施工過程中的監督管理,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嚴格落實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工作要求,確保建築節能、綠色建築設計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落實到位,未執行建築節能、綠色建築標準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中應體現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的質量監督情況。施工企業要嚴格按照建築節能、綠色建築設計文件要求,在施工前應編製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專項施工方案,監理單位應編製相應的專項監理方案。同時完善設計備案製度,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及時將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設計審查情況、審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報當地建築節能辦備案。
2. 加快綠色建築發展步伐,落實綠色建築發展目標責任。以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築為重點,以施工圖審查為突破口,強化施工圖審查機構責任;與省建科院加強合作與技術交流,成立綠色建築評價谘詢機構,開展綠色建築評價工作,並定期開展綠色建築設計與審查培訓,提高我市綠色建築設計與審查質量。積極引導條件成熟的項目申報綠色建築標識,並發揮標識項目的示範帶動作用,總結經驗並加以推廣,確保完成省、市下達的“十三五”期間的綠色建築任務。
3. 按照綠色建築要求建設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編製中設綠色建築專篇,確定與建設項目相對應的綠色建築級別標準,對擬采用的綠色技術進行可行性分析,並將綠色建築成本列入投資估算範疇。在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招標及建築設備、材料、產品等招標采購過程中,應在招標文件中設置綠色建築相關要求。
4. 完善建築節能檢查考核標準,進一步加強對各縣(市、區)建築節能工作的檢查力度。下半年開展一次全市建築節能專項檢查工作,督促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履行建築節能監管工作職責,督促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落實建築節能工程質量責任,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提升全市新建項目執行建築節能標準的水平。
5. 總結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發展工作,為出台我市“十三五”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發展規劃做準備。
二、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
(一)工作任務
著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做好國家級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示範項目驗收工作。
(二)保障措施
1. 加大太陽能光熱、空氣能熱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築技術的推廣力度。
2. 加強組織協調與管理,引導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集中連片推廣,進一步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麵積。總結可再生能源實施經驗,進一步提升示範項目的社會影響力。
三、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作
(一)工作任務
以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統計為基礎,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
(二)保障措施
1.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要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民用建築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暫行辦法》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既有建築建設年代、結構形式、用能係統和能耗等的調查統計和評價分析工作。
2. 繼續完善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統計和新建建築節能信息統計報表製度,實行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效公示製度,定期將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能效)信息向社會公布,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強建築能耗統計及監測數據使用管理。
3. 以國家機關辦公樓、大型公共建築為改造重點,明確建築節能改造試點,著重引導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
四、推動牆材革新,發展綠色建材
(一)工作任務
強化牆體材料革新管理,推動綠色建材發展。
(二)保障措施
1. 加大工作力度,促進綠色建材發展和應用。鼓勵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建設項目,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築、大型公共建築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優先使用綠色建材。
2. 以推廣預拌砂漿應用為主要抓手,促進我市散裝水泥進一步發展和應用,提升建設工程質量和建築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對在梅州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項目,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砂漿,如發現有違反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並作不良行為記錄公示。
3. 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公布第二批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縣城和限製使用粘土製品城市名單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4〕438號)要求,繼續推進“禁實”工作。
4. 大力發展加氣混凝土砌塊、粉煤灰磚等新型牆材,加大高強鋼筋、高性能混凝土、輕質牆板等綠色建材的推廣使用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