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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築業管理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問題突出地區掛牌督辦通知書
梅市建安督辦函〔2017〕第(04)號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問題突出地區掛牌督辦通知書
來源:本網   時間:2017-12-01 00:32:1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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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順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114日和28日,你縣一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各死亡1人的建築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廣東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問題突出地區掛牌督辦製度(暫行)》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現啟動掛牌督辦程序,對你單位進行掛牌督辦。掛牌督辦期限從即日起至 2018531日,為期6個月。掛牌督辦期間,你單位應按如下要求做好有關工作:

(一)製定整治工作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需整治的主要問題、整治工作組織領導、整治工作目標和任務、整治工作步驟和措施等。

(二)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應專門組織對本地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和提出整治工作措施;分管安全生產的直接負責人應親自部署、研判、督辦和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應落實整治工作經費,保障整治工作正常開展。

(三)紮實開展整治工作。認真按照整治工作方案開展整治;對本地區存在的突出問題已有針對性地實施有力的措施監管;按不少於本地區在建工程項目總數30%的比例組織抽查;對整治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認真整改,不留隱患。

(四)從本掛牌督辦通知書發出之日起每月一次向我局書麵報告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

如你單位已經按上述要求完成了相關工作,並取得如下成效:

(一)掛牌督辦期限內,本地區建築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製;

(二)本地區安全生產管理製度進一步完善,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機製得到強化,對遏製建築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發揮了明顯作用;

(三)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對安全生產工作明顯重視,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高,工程項目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狀況明顯改善,隨機抽查的工程項目沒有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等。

你單位可在掛牌督辦期限屆滿前7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解除掛牌督辦申請書、整治工作情況報告和整治工作中形成的相關措施文件資料等。我局將根據申請情況10個工作日內組織核查,經核查符合以上條件的即解除掛牌督辦。

解除督辦申請材料請提交:梅州市江南團結路14號,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築管理科,聯係人:徐永炎,聯係電話:0753-2258280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