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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字〔2014〕107號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今冬明春全市建築施工防火宣傳暨“消防安全宣傳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4-10-30 17:37:2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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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梅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市今冬明春防火宣傳暨“消防安全宣傳月”工作方案的通知》(梅消安辦〔201412號)要求,為做好今冬明春我市建築施工防火宣傳和“消防安全宣傳月”期間各項工作,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我局製定了《今冬明春全市建築施工防火宣傳暨“消防安全宣傳月”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41029

(聯係人:姚智晟電話:2258280傳真:2242869郵箱:mzsjgk@163.com

今冬明春全市建築施工防火宣傳暨

“消防安全宣傳月”工作方案

根據梅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市今冬明春防火宣傳暨“消防安全宣傳月”工作方案的通知》(梅消安辦〔201412號)要求,為做好今冬明春我市建築施工防火宣傳和“消防安全宣傳月”期間各項工作,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結合工作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國家八部局《全民消防宣傳教育綱要》和市委、市政府辦公室《梅州市關於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以提升我市建築施工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知曉率為主要目標,開展形式多樣、聲勢宏大、內容豐富、互動性強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從業人員自防自救能力和群防群治能力。

二、主要任務

今冬明春消防宣傳工作開展時間為201410月至20152月,201411月為我市“消防安全宣傳月”。

(一)強化媒體宣傳

1.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按要求在當地主流媒體加強建築施工消防安全宣傳,通過案例分析、隱患曝光、常識普及等多種形式宣傳消防知識和技能。

2. 消防安全宣傳月和春節期間,通過短信、網絡、微信、微博等方式,開展建築施工消防安全宣傳。

(二)強化街麵宣傳

3.在社區和農村、主要街道、主要群眾活動場所、在建工程、人員密集場所,通過樓宇視頻、戶外視頻、沿街店麵LED屏、大型戶外廣告牌、出租車車載電視、宣傳欄、街麵橫幅、標語等形式,向群眾宣傳建築施工消防安全常識和技能。

(三)強化單位內部宣傳

4.督促施工企業、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完善消防設施標識化建設,利用局域網、牆報板報、張貼掛圖和橫幅標語等形式開展提示性宣傳。

5.督促建築工程施工現場落實提示場所火災危險性、疏散逃生路徑、消防設施器材使用的消防安全“三提示”。

6.發動施工現場懸掛消防宣傳教育掛圖,提高從業人員熟知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等的能力。

7.督促施工現場在119消防安全宣傳月期間,開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練。重在檢驗疏散逃生預案的科學合理性、人員職責任務的落實情況。

(四)強化教育培訓

8.冬防期間,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對所屬單位和下級單位重點工種、重點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同時,督促施工企業結合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加強建築業農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五)開展多種形式社會化活動

9.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久拖不改的單位,通過新聞媒體曝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今冬明春防火宣傳工作是貫徹市委、市政府辦公室《梅州市關於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重要抓手和具體舉措,是全市“消防安全宣傳年”工作的延續和升級,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突出行業特點,明確任務目標,細化工作責任,營造全民參與消防工作的氛圍。

(二)完善機製,落到實處。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好相關活動。要在工作中完善消防宣傳工作機製,總結工作方法和經驗。要通過切實有效的宣傳,達到火災事故、傷亡人數明顯減少的目的。

(三)加強檢查,注重實效。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築企業、施工現場開展宣傳活動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宣傳活動不走過場、不流於形式,確保讓群眾了解、認識、體驗和參與消防,提升火災防範能力。

冬防期間,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按當地政府要求報送相關材料;市直工程開展工作情況由市建設工程質安監督站負責向我局建築管理科書麵報送:每月30日前報送階段性工作情況;201533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和相關文件、照片、視頻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