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水務局、交通運輸局,各建築業企業:
為規範建設領域工資保證金管理,確保《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工程建設領域工資保證金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梅市府辦〔2018〕21號)落實到位,現就我市工程建設領域采用銀行保函及工資保證保險方式繳存工資保證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範銀行保函和工資保證保險繳存事項
(一)提交備案
1.施工單位自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工程項目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支付承諾書”(附件1)、“工資保證金繳存備案表”(附件2),進行備案。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工程項目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工資保證金繳存備案表”內的保證金繳存比例進行核準後,施工單位憑該備案表,到銀行(保險公司)按比例繳存工資保證金,並開具銀行保函/工資保證保險保單保函(以下簡稱“銀行保函/保單保函”)。
(二)開具銀行保函/保單保函的要求
施工單位開具的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應當為不可撤銷的見索即付工資支付銀行保函/保單保函,受益人為工程項目屬地行政主管部門。銀行保函/保單保函自簽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建設項目竣工(交工)驗收之日後60天。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有關樣式參考附件3。
(三)銀行保函/保單保函的收取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銀行保函/保單保函由工程項目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施工許可或辦理開工報告備案手續時收取。
(四)銀行保函/保單保函的核實
工程項目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受益人)在收取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時必須核對以下內容:
1.出具單位是否為工程項目所在地國有(商業)銀行或國有保險機構。
2.格式和內容、保額、有效期是否符合《梅州市工程建設領域工資保證金管理試行辦法》的要求。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樣式詳見附件3。
(五)保證金的提取
符合《梅州市工程建設領域工資保證金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提取保證金條件的,工程項目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受益人)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確定欠薪人數和金額,在5個工作日內,向銀行/保險公司出具“工資保證金提取意見函”(附件4),銀行/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工資保證金提取意見函”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保證金。
(六)保證金的補足
在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有效期內,保證金已部分或全部提取用於支付拖欠工資的,工程項目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受益人)向施工單位發出“工資保證金補繳函”(附件5),要求其在10個工作日內等額補足或重新開具保函/保單。
(七)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核銷
1.申請人在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期限屆滿後,憑“工資保證金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核銷申請”(附件6)、工程竣工(交工)驗收報告、公示情況報告、農民工工資發放表、工資撥款單等材料,向工程項目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受益人)申請核銷銀行保函/保單保函。
2.工程項目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受益人)收到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核銷申請有關材料後,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核實該工程項目工人工資支付情況,無拖欠工人工資的,向銀行/保險公司發出“工資保證金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核銷通知書”(附件7),並將銀行保函/保單保函原件退回給申請人。
3.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有效期屆滿工程項目仍未竣工(交工)驗收的,施工單位應在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有效期屆滿前,重新開具。
二、銀行保函/保單保函保額差異化管理
(一)繳存比例
施工企業在填報“工資保證金繳存備案表”(附件2)辦理保證金繳存手續時,由工程項目屬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行業信用監管係統平台的企業欠薪記錄,按照《梅州市工程建設領域工資保證金管理試行辦法》第八條要求確定繳存比例。
(二)保證金台賬管理
工程項目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受益人)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銀行/保險公司報送的“工資保證金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情況彙總表”(附件8),及時建立保證金繳交台賬,加強管理。
附件:1.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支付承諾書
2.工資保證金繳存備案表
3.工資保證金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格式
4.工資保證金提取意見函
5.工資保證金補繳函
6.工資保證金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核銷申請
7.工資保證金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核銷通知書
8.工資保證金銀行保函(保單保函)情況彙總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梅州市水務局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
梅州銀保監分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