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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字〔2013〕87號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調整招標文件備案方式進一步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標監管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3-12-30 18:53:3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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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轉變政府職能、創新行政管理方式的要求,淡化事前審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高招標效率和行政監督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經征得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梅州市監察局同意,現將有關調整招標文件備案方式、進一步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標監管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市場主體責任。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負責。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加強自律,依法依規組織招標活動。

二、調整招標文件備案方式。將原有的審查性備案調整為告知性備案。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發出之前,應當將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報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三、執行招標文件示範文本製度。為防止部分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標過程中以不合理條件限製或排斥潛在投標人、設定不合理的評標標準等行為,各地應推行招標人使用建設工程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示範文本製度,招標人如提出與示範文本不一致條款的,在備案時應作出特別說明。

四、規範招標公告發布行為。招標公告發布應嚴格執行《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規範招標公告發布行為的通知》(梅市發改函[2013]78號)文件,依法須公開招標的市、縣審批項目,其招標公告除在省指定的媒體(至少一家指定的報紙和一家指定的網站,省指定的網站已調整為“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發布外,還應在項目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

五、執行工程招標投標情況報告製度。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麵報告。書麵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招標項目基本情況;招標方式和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技術條款、評標標準和方法、合同主要條款等內容;開標情況;評標報告;中標結果等。

六、加強行政監督執法。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創新方法,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管。可以通過現場檢查、隨機抽查、過程監督等方式,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要及時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從嚴處罰。招標人、投標人等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中標結果造成實質性影響,且不能采用補救措施予以糾正的,招標、投標、中標無效,應當依法重新招標或評標。

本通知自201411日起施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