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建築工地夏季高溫天氣職工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等工作,有效預防和控製中暑及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用人單位嚴格按照《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製度,提供高溫天氣必須的勞動保護設施和用品,科學合理安排職工特別是一線作業工人的工作時間,切實保護職工安全健康合法權益。在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時,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暫停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時,應當停止戶外露天作業。
二、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用人單位嚴格按照《關於公布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2﹞118號)規定,在每年的6~10月,向在露天崗位以及作業場所溫度高於33℃(含33℃)工作的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衝抵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職工工資。
三、加強對高溫天氣作業人員的防暑和中暑急救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
四、開展形式多樣的“送清涼”等活動,購買必要的防暑降溫用品和設備,及時給在高溫一線作業的職工送去清涼,切實維護好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做好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工作。加強工地特別是工人宿舍的用電、用火、用氣等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做好建築工地衛生防疫工作。對生活垃圾和汙水要及時清運和排除;教育工人不要到江河、湖泊遊泳,防止溺水事件發生;加大食堂和食品衛生管理力度,炊事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食品的采購、洗滌、烹製應執行有關食品衛生製度,防止食物中毒。
七、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凡遇大風、強降雨、雷電等惡劣天氣,應及時啟動防汛防台應急預案,根據情況及時做好人員的疏散和撤離,確保人身安全。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