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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公示公告 行政執法委托書
行政執法委托書
來源:本網   時間:2023-06-01 11:53:24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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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受委托組織:梅州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保障站


為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確立行政執法委托機關與受委托機關的權利義務,根據《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廣東省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中標後跟蹤監督檢查辦法》《廣東省建設工程監理條例》、《實施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監督規定》、《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下列執法事項委托給梅州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保障站行使。 

一、委托範圍

市直管工程

二、委托權限

對建築工程(含結建式人防工程及消防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竣工驗收備案,建築起重機械產權備案,建築起重機械注銷備案登記,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備案,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拆除工程備案,中標後跟蹤監督,用工實名製管理及分賬管理等行為的責任主體,依照上述法律法規進行監督檢查、協助處罰。

三、委托期限

2022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10月25日止。

       四、法律責任

受委托組織(梅州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保障站)必須以委托單位(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名義,在委托權限範圍內辦理委托事項,並接受委托單位的監督。委托單位對受委托組織日常查處上述違反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受委托組織不得將委托事項再委托給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委托權僅在委托期限內有效,超出委托地域範圍、內容與權限、期限所引起的法律責任,概由被委托組織承擔。

本行政執法委托書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辦理。


被委托組織名稱:梅州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保障站

法定代表人:李波


委托機關名稱: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法定代表人:李宏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