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梅州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製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梅市建字〔2018〕109號)的要求,為進一步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管理工作,現就統一梅州市建築領域實名製及分賬製綜合服務平台的技術標準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數據標準。各施工企業要按照相應的對接流程(附件1),並確保數據標準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啟用全國建築工人管線服務信息平台的通知》(建辦市函〔2018〕603號)中的要求,且要保障施工現場數據符合對接標準(附件2)的前提下,及時上傳數據到市級平台。
二、堅持接口開放。項目的施工企業自行選擇技術服務單位,並督促其統一數據標準完成與市、省、國家三級用工實名製平台的對接工作。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監督檢查,保證上傳數據的真實性、及時性和有效性,確保施工企業按時保質地完成與市平台的對接工作。對工作落實滯後或存在問題的在建項目,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後仍不到位或弄虛作假的,主管部門要將其作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對象,並視情況將其列入誠信管理並實施失信懲戒措施。
附件:1.施工現場實名製數據對接流程圖
2.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數據對接標準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