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按照《廣東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深化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分類改革的指導意見》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我辦製定了《梅州市深化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分類改革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件:《梅州市深化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分類改革實施方案》
梅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聯係人:楊泓、李冰梅,聯係電話:2244986、6133856,郵箱:mzsxzspk@163.com)
附件:
梅州市深化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等工程建設項目
審批分類改革實施方案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開展以來,全市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的具體要求, 全麵落實各項改革任務措施,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服務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審批和管理體係逐步健全,社會反響良好。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推進全流程在線審批的通知》(建辦〔2020〕9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1〕10號)和《廣東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深化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分類改革的指導意見》(粵建改辦〔2021〕3號)有關精神,進一步簡化不同類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手續,提升審批效率,加快項目開工建設,特製定梅州市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分類改革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通過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分類改革,精準優化審批流程,廣泛推行“清單製+告知承諾製”等改革措施,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進一步提速,辦事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明顯提升。
二、分類改革實施範圍
(一)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指社會投資單體建築麵積不大於10000平方米、建築高度不超過24米且功能單一、技術要求簡單的新建、改擴建倉庫和廠房等工業建築。
(二)帶方案出讓工業用地項目以及帶規劃建設條件出讓工業用地項目。指在工業用地出讓前完成規劃設計方案的編製及審查或者進一步完成施工圖設計及審查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及規劃建設條件明確、建築結構相對簡單或采用標準化方案設計的工業用地項目。
(三)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指在保持用地現狀和建設格局基本不變的前提下,以“微改造”和“混合改造”模式進行的建築本體修繕、基礎設施改造、小區環境整治和服務設施提升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
(四)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外線接入工程項目。指因房屋建築及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需要而實施的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外線接入工程項目。
上述項目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人員密集場所和消防特殊建設工程、國家安全事項、不可移動文物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製地帶、環境敏感區、永久性保持生態區、軌道交通保護區、風貌保護、曆史文化街區和曆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範圍和建設控製地帶的除外。
三、分類改革措施
(一)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
1.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或建築用途管理相關規定的,無需地震安全性評價等評估評價工作,對基本不產生生態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豁免環評手續辦理。
2.倉庫和工業生產廠房及其配套設施等所有生產性建築,無需修建防空地下室。
3.建設、勘察、設計單位對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作出符合規劃條件、相關技術和規範的承諾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時無需進行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勘察、設計單位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作出符合質量安全和消防安全性要求承諾並在省施工圖審查管理係統上傳了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在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無需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可一並核發。
4.建設單位具備工程項目管理能力的,可以不委托工程監理,實行自我管理,並承擔工程監理的法定責任和義務。
(二)帶方案出讓工業用地項目以及帶規劃建設條件出讓工業用地項目。
1.帶方案出讓工業用地項目,由自然資源部門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一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規劃建設條件明確、建築結構相對簡單或采用標準化方案設計的工業用地項目,以施工圖設計深度編製設計方案的,可同步進行設計方案審查和施工圖審查。已依法簽訂施工合同,並具備開工條件的,一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三)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
1.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單位對改造方案進行聯合審查,對項目可行性以及各項技術指標一次性出具審查意見,並告知所需辦理的審批事項。
2.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可依據聯合審查通過的改造方案合並進行審批。對基本不產生生態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豁免環評手續辦理。
3.不涉及土地權屬變化、規劃條件調整的項目,已有用地手續等材料可視為土地證明文件,無需再辦理用地規劃許可。
4.不改變建築麵積、總高度、層數、外立麵,不改變建築功能,不影響建築安全的城鎮老舊小區內既有房屋建築改造項目,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新建、改建、擴建增加建築麵積或者改變建築功能及結構的項目,應根據聯合審查意見,同步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
(四)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外線接入工程項目。
1.可將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手續提前到工程建設許可階段辦理。
2.推行市政公用服務單位“一站式”主動服務。市政公用服務單位應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係統,實時獲取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接入需求及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施工圖等相關信息,實現與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竣工驗收後直接辦理接入事宜。同時,嚴格做好成果驗收後的數據備案工作。
3.外線接入工程涉及辦理占用、遷改市政基礎設施以及道路、公路、綠地等審批手續的,由市政公用服務單位負責申報,相關審批部門並聯審批。對工程量較小、不涉及涉路施工許可,城市道路及綠化帶開挖麵不大、恢複較為方便、對交通和周邊環境影響大不的外線接入工程項目,探索推行告知承諾審批。
四、工作要求
(一)細化分類改革實施方案。各縣(市、區)和市工建成員單位可參照本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進一步細化項目分類,並針對工程建設項目類型特點,結合現行改革措施,對不同工程建設項目類型進行分類審批管理,同步調整線上辦理流程、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和辦事指南等。
(二)落實“一網通辦”和審批清單服務機製。各縣(市、區)、市工建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完善不同類型的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辦理模塊,根據項目類型提供審批清單服務,向申請人一次性明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需辦理的審批服務事項和有關要求,加快實現全流程“一網通辦”。加快推進城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係統與供電、供水、供氣、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服務企業管理係統的互聯互通,實現審批事項在線辦理、審批進度在線查詢、審批結果自動反饋。
(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於實行告知承諾製的事項,有關審批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人履行承諾情況進行檢查,並建立健全承諾製信用管理和聯合懲戒監管機製,對檢查中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采取責令限期整改、依法撤銷許可等措施,並追究申請人的相應責任,將其納入信用監管。
(四)強化組織實施。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分類改革工作的組織協調,市工建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業務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積極借鑒先進地區的做法和經驗,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不斷深化改革創新,按時保質完成分類改革目標任務。同時,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報道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分類改革政策,加強對審批人員、綜合服務窗口人員以及相關企業的業務培訓,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水平。
(五)完善係統建設,提升審批效能。市政務數據部門負責分類改革工作過程中工建係統功能的建設、完善、附屬係統對接以及相關培訓等工作,市工建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積極與市政務數據部門聯係溝通,做好分類改革審批事項的配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