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粵建質函〔2013〕374號)轉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意見,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請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省廳通知的要求在5月上旬組織做好轄區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自查自糾及整改工作。市直在建工程項目由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負責落實。
二、全麵自查,認真整改。要對本地區、本單位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全麵檢查,對質量安全方麵存在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在自查和檢查階段發現的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同時對自查不力、對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建築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要依法嚴予以查處。
三、請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及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於3月10日前將這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情況統計表以及自查自糾查和整改情況書麵總結材料(包括電子文檔)報送我局建管科(聯係人:鍾丹,電話:2258280,傳真:2242869,郵箱:mzszjjjgk888@sohu.com)。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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