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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規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委托繳存手續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4-05-07 19:37:43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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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梅州市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經市政府同意於今年11日開始實施。目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工作正在平穩有序地進行中,按《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開發建設單位可受業主委托,代辦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手續。

為規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委托繳存手續,切實保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實施細則》規定,梅州市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必須在收到後1個月內繳存到指定銀行專戶,嚴禁將業主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挪作他用,違者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特此通知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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