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房地產管理局)、市直房地產經紀機構: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推薦我省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認定人員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房函〔2013〕236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工作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請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房地產管理局)於3月1日前將推薦參加經紀人協理人員名單報我局房地產市場管理科,並組織當地房地產經紀機構從業人員報名參加全省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培訓及考試,市住建局房地產市場管理科電話/傳真:2244733,郵箱:gdmzfdc@163.com。
二、梅州市直各房地產經紀機構盡快組織人員按通知要求登錄www.gdfgjxh.com報名參加全省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培訓及考試。
三、請各相關單位及房地產經紀機構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此項工作。按照粵建房函〔2012〕886號及梅市建函〔2012〕247號文的要求,凡在我市範圍內從事房地產經紀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房地產經紀機構應配備一名注冊房地產經紀人或者兩名注冊房地產經紀人協理,並向當地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我局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會同相關部門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情況進行定期督促檢查,規範行業運行,一經發現未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的將依法予以查處。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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