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房地產管理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2016年底我市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廳的統一工作部署,開展了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檢查,發現在售商品房項目普遍存在公示信息不全或不規範的問題。為進一步規範我市商品房項目信息公示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和購房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項目開盤前須在售樓部醒目位置公示以下資料:
(一)工商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三)國有土地使用證;
(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五)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六)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七)規劃總平麵圖;
(八)工程建設進度表;
(九)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新建商品房權屬登記通知書);
(十)房源信息表(包括商品房的結構類型、戶型、建築麵積、套內麵積、分攤麵積、裝修標準等);
(十一)商品房銷售價格表;
(十二)商品房銷售進度表;
(十三)收費(代收費)項目表;
(十四)經紀機構備案證明;
(十五)經紀代理服務合同(商品房銷售委托書);
(十六)認購書範本;
(十七)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範本;
(十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十九)物業臨時管理規約範本。
二、商品房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在網簽房源上網審核前,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對該項目信息公示情況進行現場核查,對信息公示不全或不規範的,暫停網簽房源審核。
特此通知。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2月9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