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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7〕45號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規範商品房項目信息公示行為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17-02-17 17:35:25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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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房地產管理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2016年底我市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廳的統一工作部署,開展了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檢查,發現在售商品房項目普遍存在公示信息不全或不規範的問題。為進一步規範我市商品房項目信息公示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和購房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項目開盤前須在售樓部醒目位置公示以下資料:

(一)工商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三)國有土地使用證;

(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五)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六)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七)規劃總平麵圖;

(八)工程建設進度表;

(九)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新建商品房權屬登記通知書);

(十)房源信息表(包括商品房的結構類型、戶型、建築麵積、套內麵積、分攤麵積、裝修標準等);

(十一)商品房銷售價格表;

(十二)商品房銷售進度表;

(十三)收費(代收費)項目表;

(十四)經紀機構備案證明;

(十五)經紀代理服務合同(商品房銷售委托書);

(十六)認購書範本;

(十七)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範本;

(十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十九)物業臨時管理規約範本。

二、商品房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在網簽房源上網審核前,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對該項目信息公示情況進行現場核查,對信息公示不全或不規範的,暫停網簽房源審核。

特此通知。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29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