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揚黨內民主,使黨員能參與了解黨內事務,民主地聽取黨員意見。按照黨內有關法規和文件規定,對黨內有關事項實行聽證製度。
    
 一、黨內事務聽證形式
    
 黨內事務聽證以全體黨員會議或黨員代表會議形式進行,聽證會由黨組織負責人主持召開。
    
 二、黨內事務聽證會時間
    
 黨內聽證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初或年終進行,有其他重要事項需要聽證的,也可根據實際需要隨時安排召開。
    
 三、黨內事務聽證會主要內容
    
 l、通報支部的工作情況。
    
 2、聽證黨員、群眾關心的熱點、疑點、難點問題。
    
 3、答複黨員提出的有關問題,聽取並認證黨務工作和對上級方針、政策及文件精神貫徹落實情況。
    
 四、黨內事務聽證會程序
    
 l、主持人宣布聽證會紀律和聽證會有關注意事項,告知聽證參加人的權利和義務。
    
 2、提出需要聽證的事項和理由、依據和有關材料及聽證會所要達到的目的要求。
    
 3、聽證會代表對聽證事項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體內容發表意見和質詢。
    
 4、對聽證情況進行總結或陳述。
    
 五、黨內聽證會要求
    
 聽證會後,機關黨組織歸納整理聽證會上黨員提出來的意見和建議,做好答複或整改工作,一般在舉行聽證會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聽證會意見建議落實情況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