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麵:
    字體:
    對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黨建工作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後評價製度
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後評價製度
來源:本網   時間:2011-12-23 01:49:35   瀏覽:-
字號:

第一條:為加強對我局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的跟蹤、調查與反饋,及時調整和完善有關決策,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本製度所稱決策後評價是依據一定的標準和程序,對我局重大決策在施行過程中,負責評價的組織、機構運用科學、係統、規範的評價方法,對決策執行後的效果做出的綜合評定並由此決定決策的延續、調整或終結的活動。
第三條:局辦公室是決策後評價製度的組織實施機構,決策提出單位會同局辦公室具體負責決策後評價工作。
第四條:決策後評價工作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
第五條:決策後評價要以有利於檢驗我局重大行政決策的效果、效益、效率,有利於提高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有利於實現決策資源的有效配置,有利於決定決策的循環形式為目的。
第六條:決策後評價圍繞以下內容開展:
(一)決策的實施結果與決策製定目的是否符合;
(二)決策實施的成本、效益分析;
(三)決策帶來的負麵因素;
(四)決策實施在實施對象中的接受程度;
(五)決策實施與經貿發展方向的符合程度;
(六)決策實施帶來的近期效益和長遠影響;
(七)主要經驗、教訓、措施和建議等。
第七條:決策後評價的準備:
(一)確定評價對象;
(二)確定合適的評價機構、評價人員;
(三)製定評價方案。包括評價目的、評價標準、評價方法和評價經費。
第八條:決策後評價的實施:
(一)運用個體的、群體的訪談方法或采用文件資料審讀、抽樣問卷等方法采集整理決策信息;
(二)實行定性、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統計分析決策信息;
(三)運用成本效益統計、抽樣分析法、模糊綜合分析法等政策評價方法評價得出結論並加以綜合分析,最終取得綜合評定結論。
第九條:決策後評價的具體方法可以根據決策特點和後評價的要求,選擇上述一種或多種方法。
第十條:對決策後評價做出總結:
(一)撰寫決策的總體評價報告。一是對決策的製定與實施進行總體的評價,對決策後果、決策效率、決策效益做出定性與定量的說明;二是對以後決策的製定實施提出建議。
(二)對決策評價活動做出總結。一是對決策評價機構的效率管理機製做出總結;二是對評價人員的選擇、評價人員的素質做出評價;三是對評價方案與評價程序進行總結;四是對評價標準的合理性進行思考。
第十一條:決策後評價形成完整的決策後評價報告,報局長研究審定。局長對決策後評價報告審定後,形成對決策繼續實施、調整或廢止的最終決定。
第十二條:本製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